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68号)文件精神,经各有关单位核实。现将松阳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分配方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项目有不符合政策以及其他影响项目实施等问题,欢迎来人、来电、来函反映。
联系方式:县水利局,电话:8809008(办);县财政局,电话:8811979(办)。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自公示之日起5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相关单位联系人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松阳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分配方案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 | 实施单位 |
一 | 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 15.4 | 松阳县水利局 |
二 | “五个一百”创建 | 54.6 | |
(一) | 农业灌溉更新升级泵站机埠创建 | 30 | |
1 | 徐郑泵站等3座泵站 | 18 | 新兴镇人民政府 |
2 | 下马坑泵站 | 12 | 樟溪乡人民政府 |
(二) | 农业灌溉更新升级堰坝水闸创建 | 24.6 | |
1 | 午羊堰 | 5 | 西屏街道办事处 |
2 | 京梁堰等2座堰坝 | 7.6 | 斋坛乡人民政府 |
3 | 芳溪一堰 | 12 | 新兴镇人民政府 |
合计 | 70 |
松阳县水利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