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市道路管理,缓解停车压力,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使公共资源更好地为公众服务。根据《松阳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松政办发〔2019〕80号〕和《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市镇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松发改价〔2021〕279号〕文件要求,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将《古市镇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收费泊位设置和收费区域划分》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一、 古市镇道路停车泊位和停车场的设置
序号 | 停车场 | 车位数 |
1 | 松州路(竹木市场) | 30 |
2 | 横街(米行) | 35 |
3 | 万寿路、老医院门口、菜市场对面 | 75 |
合计 | 140 |
序号 | 路段 | 方位 | 泊位类型 | 泊车位数量(个) |
1 | 松洲路(下观桥红绿灯至横街红绿灯) | 东 | 平行 | 70 |
西 | ||||
2 | 松洲路(横街红绿灯至望江路路口) | 东 | 平行 | 60 |
垂直 | 20 | |||
西 | 平行 | 85 | ||
垂直 | 20 | |||
3 | 溪边路(桥头至镇政府) | 东、西 | 平行 | 45 |
4 | 城隍路 | 南、北 | 平行 | 18 |
垂直 | ||||
5 | 万寿路(城隍路口) | 西 | 垂直 | 5 |
平行 | ||||
6 | 横街 | 平行 | 60 | |
7 | 横街西路(桥头至新铺路口) | 南北 | 平行 | 80 |
8 | 合计 | 463 |
二、 古市镇一类区域范围为广场路、下观桥红绿灯(含)以北(S222省道路口沿广场路至松洲路至横街到溪边路筏铺大桥头,以上线路及周边区域),S222省道(古市车站至古新线)以西,古新线(不含)以南,松阴溪沿岸以东区域;二类区为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区域。
三、该公示限期为七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地址:溪边路24号;邮编:323406;联系电话8801122),并在信封上注明“《古市镇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收费泊位设置和收费区域划分》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字样,有关单位出意见和建议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578-8073570
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附: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县古市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就《古市镇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收费泊位设置和收费区域划分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意见0条,采纳0条。
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