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28号)文件精神,我县获得的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园提升发展、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培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小微企业领域其他重点工作。因前期,我局对2021年8月6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核、资金预分配后,省级下达资金仍有宽裕,现进行再次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我们将择优进行补助。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县经济商务局企业科潘亚杰,叶慧;联系电话:8062246,8063363)
附件2:附件2:浙财企【2018】100号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wps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