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松阳县扶贫产业增收项目和区域协调绿色能源促增收项目调整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9_x/2021-1507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10-13 15:56:3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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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文件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松农发〔202117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省级巩固拓展扶贫成果(暂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0〕28号)《松阳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松政函〔2020〕162号)、《绿色能源促增收项目实施方案》松阳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二批扶贫产业增收项目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松扶组办20211号、松扶组办20211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松阳县区域协调-绿色能源促增收项目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松农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对中央、省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产业增收项目进行了立项备案,并对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因造价降低,需增加装机容量、道路硬化建设等级提高等原因,不能按原立项计划实施,经村集体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并上报我局,决定对31个原立项项目进行调整,重新予以下达(详见附件1、2)。

请相关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调整的计划及相关文件规定和程序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1.2021年度光伏项目调整情况表附件1:2021年度光伏项目调整情况表.xls

      2.2021年度第二批扶贫产业增收项目调整情况表附件2:2021年度第二批扶贫产业增收项目调整情况表.xl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1930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10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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