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南城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一期(城中村)项目、塘寮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独山村10.5518公顷,水南村2.6481公顷,瓦窑头村1.1042公顷,西屏街道九村0.0507公顷,钟楼村0.2117公顷,西屏街道十一村0.052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2021年11月8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半数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方可组织召开听证会。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1年11月8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等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者未提出异议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
特此公告。
附件:松阳县南城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实施方案.pdf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