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日报报刊发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蔡永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文章来源:清风松阳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01 13:41:39 点击数:
分享到:

日前,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松阳县监委对丽水日报报刊发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蔡永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蔡永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奖金、福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侵吞公款,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蔡永兵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受贿犯罪、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丽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蔡永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松阳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蔡永兵简历:

蔡永兵,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丽水日报社发行中心副主任、发行中心主任,丽水日报报刊发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松阳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