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统筹规划,推出“三举措”,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完善机制,为法治政府示范争创开路架桥。一是锚定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制定《松阳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实施方案》《2020年法治松阳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动员部署会,交办任务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巡察工作,当前已完成第一轮巡察工作,巡察单位5家,发现问题9个并监督整改。二是强调问题短板奋力补齐。对标对表《县(市、区)法治丽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逐项查摆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我县成立了法治松阳(法治政府)工作专班,专班交办任务清单70余件,发布问题通报2期,亮晒单1期,开展专项督查2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点评会2次。
二是统筹规划,为改革创新项目培育树立标杆。一是创新项目取得显著成效。我县“民情地图”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获评县乡法治政府“最佳实践”优秀项目(全省6个,全市唯一),松阳法院无纸化办案经验做法被最高院发文推广(《司法改革动态》2020年第42期)。二是积极谋划新的创新项目。我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法治轮训工作;在丽水市范围内率先出台县级层面政策鼓励和支持全县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于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销相关费用并给予五千元的奖励,取得公职律师证书奖励一千元;县法院、景宁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发文创新制定行政争议调解(协调)工作机制。
三是突出重点,为全县全局性法治保障固本培元。一是突出新冠疫情法律服务保障。成立了一个由全县16名律师、1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局干警组成的法律服务团,结合“法雨春风”服务月活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二是突出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要求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坚持凡查必备,对涉企行政执法活动一律报县司法局备案。组织律师线上线下体检企业102家,参与排查涉企矛盾纠纷132件,共受理民营企业纠纷总数82件,成功调处82件,成功率100%。三是突出社会矛盾有效化解。积极推进松阳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按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县调委会和重点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进驻县矛调中心,出台了《松阳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89件,调解成功1798件,成功率达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