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7日拟对松阳城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00266462_8/2020-06481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发布时间: 2020-09-27 17:19:0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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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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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城东加油站建设项目

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金山脚1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销售分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用地面积1460.6㎡,总建筑面积101.9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罩棚、站房、加油区、地下油罐区等,并设有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水封装置等,设计年销售汽油3000吨、柴油100吨。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需符合松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废气: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采取规范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切实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气主要为油罐大小呼吸、卸油、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噪声:营运期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场界西侧执行4类标准。

固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工作废油渣、隔油池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清捞和处置;含油废抹布手套为豁免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8066010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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