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目录——义务教育领域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财务信息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年度经费预决算信息、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乡级教育部门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2
招生管理
学校介绍
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3
学生管理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当地省市县表彰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教育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两微一端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4
教师职称评审
评审政策、评审通知、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评审结果 、最终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