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0-09-27 09:10:13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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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月10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

涉及“两节”期间安全的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安全、工贸、特种设备、旅游、建设施工、道路交通等检查。其他由各专委会和主管部门结合行业领域实际确定。

三、检查内容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开展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落实中秋、国庆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工作情况。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治理事故隐患,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实行条块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门检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由相关领导负责带队对本辖区企业的检查;县级各专委会由相关领导负责带队对专委会内各行业领域进行督查检查;县安委会负责对全县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深刻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层层部署、带队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切实履行职责,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督查。各专业安委会要依照相关职责分工,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节前督查检查。要始终紧盯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安全、工贸、特种设备、旅游、建设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三)严格用火管理,防范森林火灾。国庆假期,旅游、野炊、农事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确保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加大宣教力度,针对旅游景区、农林交错区等重点区域和林区外来游客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加大巡逻、巡护密度,坚决制止和打击违规用火行为。

(四)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到期未整改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在“两节”期间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理。

(五)强化预警监测和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注:请各相关单位检查情况于10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县安委办。(联系人:王辰艺,电话:8064038)

 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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