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阳县招商(招才)顾问实施意见(送审稿)》的政策解读
现就我中心起草的《松阳县招商(招才)顾问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有效促进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加快县域经济转型升级,重新制定科学合理的招商政策,创新招商方式吸引“高、精、尖”投资项目尤为必要。必要性有三个:一是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发展引擎,对县域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我县于2019年制定印发了《松阳县关于推进顾问招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经过为期一年的试行,发现了一些问题,亟须修改完善;三是个别工作机制存在漏洞,不利于工作推进。
二、起草情况
2020年6月初,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启动《办法》的起草工作,组织力量开展调研。6月下旬,形成了《办法》初稿。7月9日,组织经济商务局、集聚区管委会、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进行了讨论,并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作汇报。7月16日,发布《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县委组织部、编办、人力社保局、经济商务局、集聚区管委会、财政局、税务局、司法局(法制办)征求了意见。8月5日,向县政府县长做了专门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做进一步修改。2020年9月2日至9月11日在松阳县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建议和意见。2020年9月12日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没有提出意见。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实施顾问招商,聘请有实力、有行业背景的社会人士发挥其自身优势,为松阳县的招商工作牵线搭桥、献计献策,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提供投资信息,提高招商成效和工作水平。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该实施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聘请原则;二是工作要求;三是任期及奖励。要点如下:
1.明确了聘请原则。要求招商顾问:在所属行业领域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人脉资源;事业心强,热心支持松阳县生态工业经济发展;能够建言献策,主动协助引进符合松阳生态工业经济发展的项目及人才。
2.明确了工作要求。要求招商顾问发挥所长,积极为松阳招引优质项目;协助搭建招商推介平台,宣传松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招商推介或考察洽谈活动;争取每年引进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1个,或引进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或引进企业总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驰名商标企业落户松阳;提出关于生态工业经济发展、强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3.明确了任期及奖励。一是明确聘任期二年;二是明确奖励政策:(1)经招商委认定、成功引入我县的内资项目,按其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奖励:每投资1亿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各奖励50%。(2)经县招商委认定、成功引入我县的外资项目,按其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奖励:每投资100万美元奖励5万元人民币,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各奖励50%。(3)引入我县的项目,符合A-C类人才政策条件的,分别奖励30万、20万、10万元。
4.明确了奖励原则。单个项目不重复奖励,采取就高原则,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