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基层财政资金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审计局 松阳县扶贫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松财监督〔2020〕78号)文件要求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检查组于2020年6月22日至24日对你单位制度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建设、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陪同人数超标准现象
2019年1月14日接待市残联5名来访人员,陪同人员为4人;2019年5月9日接待金华市瑞达康复辅助器具有限公司的8名来访人员,陪同人员为4人;2017年1月18日报2016年12月18日接待丽水市残联来访人员7人,陪同人员4人。
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委办发〔2014〕42号)和《关于印发<松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松委办发〔2016〕21号)文件中“10人以下不超过3人,10人以上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的陪同人员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1、组织下乡参加党员活动、清洁日活动报销差旅费,2018年2月11日王关火等13人到裕溪参加党员主题日报销差旅费合计585元;2018年5月19日李发明等2人到叶村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报销差旅费合计90元;2019年3月1日徐林骏等6人到裕溪进行清洁日活动报销差旅费合计270元;2018年3月1日刘建新等3人到裕溪进行清洁日活动报销差旅费合计135元。
2、外出培训组织单位已统一派车情况下仍报销餐补公杂费,2018年3月19日到杭州参加乡镇残联干部业务培训由残联统一派车出行,潘松青等4人报销差旅费合计1120元;2018年4月21日,李根亮参加县管干部轮训,交通工具由主办方提供,仍报销差旅费28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7〕29号、松财行〔2017〕129号)和《松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规定》(松财行〔2016〕321号)的相关规定。
(三)原始凭证的佐证材料及附件不齐全
2017年1月23日91号凭证残联报销差旅费记账凭证后未附差旅费报销清单、出差审批单等佐证材料;2019年7月8日支付停车费600元,2019年10月12日支付停车费300元,报销只附领款单和发票,没有相关的协议合同;活动经费中餐费报销没有发票,2019年10月21日第36届国际盲人节活动工作经费中餐费只有收款收据未开发票;2019年9月23日第62届聋人活动补助经费中餐费只有收款收据未开发票;2019年9月4日松阳县第十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经费补助中餐费只有收款收据未开发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审计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及相关规定。
(四)不相容岗位未彻底分离
出纳为临时人员;印鉴、印章未分开管理,均由一人保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审计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及相关规定。
二、整改建议
(一)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超标准接待
加强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完善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把控公务接待陪同人数。并严格参照《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松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当中公务接待的标准执行。
(二)及时清退违规资金,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
及时清退违规报销的差旅费1080元和餐补公杂费1400元,合计2480元。财务人员要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内容认真审核,严格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松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规定》中的差旅费报销标准进行报销。
(三)加强财务核算管理,严把报销审核关
要求经办人及时补齐差旅费、停车费及餐费报销的相关资料,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相关纪律处分条例和财务制度,要求财务和出纳要严把责任关,在今后的业务中加强对票据真实性、规范性的审核,规范报销手续。
(四)加强人员配备,做到不相容岗位两分离
加强人员配备,由正式员工担任出纳岗。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不相容岗位两分离,票据和印鉴印章、U盾等分开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人,杜绝出现资金收支管理“一手清”现象,确保会计信息的安全可靠,资产的安全完整。
你单位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在8月14日前将整改情况(附有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松阳县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联系人杨小民,电话:8073807),同时通过浙政钉报送电子版(联系人:财政监督局黄巧,电话:8063273;基层财政管理科杨小民,电话:8073807)。
松阳县财政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