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坪乡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00266471_6/2020-02522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0-09-11 00:00: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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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坪乡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人为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一直是我县森林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据统计,我省近 20 年(20002019)发生的森林火灾已查明的起火原因中,人为原因占 98%,其中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分列前3位,占已查明总数的80%。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春季森林防灭火关键期工作,根据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森防办[2020]4号)文件精神,县森防指办公室于320日至6 15 日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县里统一行动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各地森林火灾教训,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筑牢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杜绝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森林防灭火主动战,确保火灾起数、受害森林面积和死亡人数“三个零增长”,为实现‚两个高水平‛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二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工作状态;三是不断完善防控体系,提高防控能力,有效提高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水平;四是通过严厉打击,严格规范林区干部群众的用火行为,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安全用火、科学用火意识;五是有效控制野外火源、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六是加强对林区智障人员、少年儿童等重点人群的监管,防止和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三、打击重点

生产性用火:主要是燎地边、烧秸秆、烧荒炼山、火烧采伐残留物、烧灰集肥等行为;

非生产性用火:主要是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小孩玩火等行为;

故意纵火:主要是控制和打击对社会不满人员的报复性放火行为和其它故意纵火行为。

四、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

一是森林防火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文明和社会和谐。总结我乡发生森林火灾的根本原因是人为野外火源得不到有效控制,开展打击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有利于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是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对野外违法用火者给予必要的处置,教育人们摒弃随意用火陋习,养成文明用火、科学用火、安全用火的良好习惯。

三是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为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枫坪乡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长:王建华

副组长:叶金军

  员:包致远 徐华科 雷海亮 吴跃华 苏 辛楼海涛

陈俐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陈俐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按照此实施方案,量化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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