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0266422_2/2020-03633     发布机构: 松阳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0-09-10 00:00: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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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共松阳县委审计委员会:

按照《中共松阳县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县委书记王峻在《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批示时指出: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全面整改到位,促进财政预算的科学、规范和有效;李汉勤县长在《2018年度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批示时要求:要盯住问题不放,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到位。9月29日,县政府召开了审计整改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布置审计整改任务,明确审计整改责任。11月4日,县政府办公室又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报送审计整改材料,提高审计整改效率。目前,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按照要求报送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全县有关部门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县府办印发了《松阳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松阳县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意见》。县发改局、财政局印发了《松阳县重大建设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印发了《全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管理规定》。县审计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松阳县农村集体运行重点风险防范清单》。县财政局根据审计建议在全县开展了违规购买商业保险自查自纠、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等工作。通过健全制度和专项检查,促进了财经纪律执行,规范了政府行政行为,提高了财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审计问题整改建议落实情况

本次交办审计问题整改清单22份,截至2019年10月31日,列入县本级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9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9个,问题整改率92.71%,财政暂付款增长较快、部分经济薄弱村增收措施缺乏可持续性等7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情况总体良好。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财政预算编制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

(1)预算追加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目前县财政部门已着手进行了研究,解决预算追加约束力不强问题,做到年度不随意调整项目,减少年度预算追加频次,减少年度内预算的调整幅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2)未编制中期财政规划问题的整改。县财政部门已开始布置编制《松阳县2020-2022年全县中期财政规划》,加强财政规划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2.财政预算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

(1)财政暂付款数额增长较快问题的整改。为规范财政借款管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松阳县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办法》,对财政暂付款进行了规范。县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加强了财政借款审核,有效遏制了财政借款快速增长势头。同时采取多种手段清理归还,到10月底共收回及核销财政借款2.89亿元,财政应收款余额从上年的5.90亿元减少到3.01亿元。

3.政府采购与购买服务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预算编制比例较低问题的整改。目前,相关部门已组织政府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强化依法采购意识。同时加强与采购单位和预算管理局的沟通联系,采购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按照“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程序进行。

(2)购买服务主体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目前,有关部门已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严格审核采购单位购买服务内容,防止出现政府部门“超范围”购买服务的现象。

(3)部分服务类采购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监管问题的整改。目前,相关部门已加强对采购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及有关规定进行公开采购,标的20万元及以上服务类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扶贫专项审计问题的整改

(1)产业扶贫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部分低收入农户享受产业帮扶到户补贴问题,目前已收回所涉及乡镇街道10户非低收入农户享受的补贴0.89万元,款项已上缴县财政扶贫专户。20个产业扶贫项目未按计划完成问题,目前已取消了裕溪乡木岱坑村2018年机耕路建设项目、枫坪乡枫坪村2018年防洪坝项目,其余18个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内容并报账。10个产业扶贫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调整问题,已按照《浙江省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展了项目调整备案工作。

(2)部分经济薄弱村增收措施缺乏可持续性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快推进县级统筹项目、乡镇联建项目和村级项目。目前余姚“飞地”项目投资3110万元,全县有51个村完成投资,2019年能为每个村增收5万元。二是“一村多策”开展增收项目建设,着力攻坚19个“消薄”项目,建设168个县、乡、村三级发展项目。三是结合行政村规模调整,加强基层“消薄”队伍建设,组织乡镇(街道)农经员、三资代理员、村书记、村级报账员等开展培训,推进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提升造血能力。

(3)文化礼堂建设带来村级财务压力问题的整改。目前全县乡镇(街道)已组织进行了整改,如三都乡、新兴镇已化解文化礼堂建设村级债务50.29万元,象溪镇靖居村已通过出让村集体宅基地筹集资金方式进行了偿还,赤寿乡黄坑口等6个村将通过集体承包山发包租金收入、垦造耕地项目工作经费收入逐步进行化解。对于部分村文化礼堂管理问题,目前每个村均建立了文化礼堂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文化礼堂经费开支已列入村务公开内容进行公示,同时建立了文化礼堂活动台账。

2.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审计问题的整改

(1)精准救助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应救助未救助问题,对符合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条件未享受待遇、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领条件未享受待遇问题进行了整改。目前全县633名残疾人已领到了困难生活补贴。对低保、低边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问题进行了整改,出台了《松阳县全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管理办法》,目前全县4358名低保、低边对象得到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50%的减免。

(2)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资金结算和支付管理不规范问题,目前已重新建立完善了管理台账,加强结算支付环节的管理。乡镇累计结余救助资金较多问题,对临时救助资金结余较多的乡镇(街道)不再下拨资金,其他乡镇(街道)按结余情况下拨资金。医疗救助未实现“一站式”结算问题,已严格按照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要求,上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线后已实时结算8885人次,救助费用409.86万元。

自然灾害物资台账登记不规范问题。县民政局已动态更新数据库,加强救灾物资管理,规范自然灾害物资台账登记,完善自然灾害物资定期清查盘点制度。社会救助申报审核管理不到位,导致不符合条件对象享受培训补贴问题,县就业处已加强数据审核和信息核对,对参加培训人员的信息实行统一管理。

(3)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的整改。就业救助未向低保低边家庭倾斜问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申报2019年度村级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开发公益性就业工作,向低保低边家庭对象倾斜和向低保低边家庭开展就业救助,2019年补贴金额达120万元,缓解了低收入农户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压力和生活困难。由于社会救助部门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完整,导致26名残疾人用同一笔贷款重复向残联、农办申报贷款贴息问题,县农办已收回了重复申领资金1.99万元。

3.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整改

(1)房屋面积确权依据不一致问题的整改。已由县房屋征收办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相关部门,依据房屋征收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实际操作认定办法,决定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目前《松阳县房屋征收产权认定暂行办法》已在征求意见阶段。

(2)主管单位对征收评估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县房屋征收办已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征收评估机构的监管,强调业务流程和工作纪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督促做好核对、整理、归档等工作。县房屋征收办已结合征收工作实际,决定对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初步拟定了《松阳县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一览表》。

(3)征收部门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县房屋征收办已责成有关部门在项目征收过程中,应针对不同项目组成相应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开展对被征收人员身份信息的核查,防止由于审核不到位出现在产权置换结算房款时少收房款问题。

(4)征收指挥部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县房屋征收办已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搭建好指挥部工作平台,明确相关部门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完善房屋面积确权会议记录和相关会议纪要,做到有据可查。明确房屋征收相关征收文书要以纸质形式经指挥部领导审核确认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备案。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县林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房屋征收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叶村乡政府等单位按照《松阳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求,重新修订了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落实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执行。

2.扩大开支范围问题的整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组织清退原县国土局干部职工商业保险费21.71万元,同时规定严禁用公款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追回违规报销慰问费3700元,清退超标准发放活动费1600元,同时局领导对后勤负责人、活动费发放经手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3.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原国土局发放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了清退,清退款34.93万元已上缴县纪委廉政专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追回发放编外协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2.78万元,清退款已上交县纪委廉政专户。樟溪乡政府已清退发放本单位人员项目评审费2800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组织清退原县林业局发放评审费4600元。

4.“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原县国土局存在“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执行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规范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对基层所固定报销下乡补贴问题,已要求按照实际天数报销,规定不得在本区域内报销下乡补贴。针对食堂收取中介公司搭伙费问题,制定了《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工食堂管理制度》,明确了有关标准。针对公务接待手续不齐全问题,制定了《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接待暂行规定》,设立了局计财科与审计科,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审核。

(2)县集聚区管委会食堂存在同城接待问题,已进行了整改落实,清退同城接待费用5.65万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已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同时要求财务人员严把结算支付关。对少数公务用车未执行定点加油制度,目前已按公务用车加油卡制度规定执行。

(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主要是车辆运行费用超预算,目前已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使用、加油、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管理,合理使用经费,严格控制支出。针对未按规定使用加油卡问题,已要求严格按车辆管理制度执行,同时由分管领导对车辆管理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已规定今后严禁借用企业车辆。

5.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县住建局已组织清退古市水厂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202.85万元,下发了住建系统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古市水厂建立健全了企业财务制度,规范了单位财务管理。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三鑫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收入损益不实问题,三鑫公司加快了工程资金结算,及时结转工程收入、成本,体现损益的真实性。县集聚区管委会下属企业清产核资滞后问题,已责成下属四家公司加快完成清产核资后续工作。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未按照规定发包问题的整改。县城发公司少数工程分包问题,目前县城发公司小额工程发包已采取按区块、按工程性质整合后进行发包,规范了工程发包程序和方式。县水发公司对服务费和编制费合同定价偏高问题,经与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协商议定,双方同意按审计报告意见调整合同价,总体验收报告编写费用参照合并项目竣工决算标准收取,总体验收资料整编费用按照合同条款下浮15%收取,解决了合同定价偏高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项目开工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已要求严格按照《丽水市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未按照规定履约问题的整改。针对铺门小区项目未按约定投资到位问题,结合二期项目建成验收后,扣除一期项目17.73万元工程款后再进行支付。县三鑫公司扩大公路生态改造水韵象溪线工程种植规模问题,该公司目前正着手准备,明年春天对龙丽线公路全线进行补植。城东保障房工程超工期问题,已在工程造价审计时按《施工合同》规定进行了处理,处罚金额104万元在工程款中扣回。王村工业区块北侧道路及排水工程未按图纸施工多计工程款问题,望松街道已要求施工方退还工程款。

3.未按照规定结算问题的整改。望松街道吴弄村古道修复工程多付工程款问题,已委托中介机构重新测量计算。县水发公司多付项目设计和招标代理费问题,已收回多付招标代理费和设计费6.29万元。县三鑫公司苗木及养护单价虚高问题,公司对原设计单价进行了审核,按规定结算。赤寿生态区块基础设施道路及排水工程未按实际变更工作量确定问题,已制定了《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费遗留问题处置办法》。

三、以前年度问题继续整改情况

(一)借款清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至2017年末全县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余额仍有1.55亿元,该问题列入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内容。目前已收回县气象局、县集聚区管委会、县国投集团、县税务局等单位借款3100万元,核销赤寿乡政府借款800万元,县文广新局全民健身中心借款7997万元计划于2019年12月收回。

(二)经济薄弱村负债偿还压力较大问题的整改。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个别村集体负债偿还压力较大问题。2019年继续将该问题列入扶贫专项审计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一并在今年扶贫专项审计报告、财政审计工作报告中予以揭示。全县明确了401个村经济增收途径和增收渠道。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乡镇(街道)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准确掌握村级负债情况,明确乡镇(街道)村级债务化解目标,将债务化解列入乡镇(街道)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考核指标,控制村级债务规模。

(三)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超规模建设、结算价超概算;部分项目监管不到位,对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缺乏有效管理问题,以上问题列入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县财政局印发了《松阳县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规范投资项目结算审核事项的通知》,初步制定了《松阳县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县发改局初步制定了《松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

四、下一步审计整改的工作建议

(一)完善内部监管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对照审计问题清单和整改结果,认真分析问题多发部门与领域,查找问题原因并研究工作措施加以解决,力争做到“审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下一步将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促进管理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强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监督,制定相关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二)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针对审计报告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应继续加强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要求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推进力度,落实好审计整改要求,掌握整改动态,督促问题整改进度,着力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和建议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对未整改到位事项的督查和问责。促进审计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全面完成。

(三)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注重整改结果考核。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结果在部门单位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运用,增强被审计单位审计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力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好相关单位全面做好问题整改公开工作,强化公开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全面推进审计整改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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