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纪委关于农村基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12个方面问题的通报
文章来源:松阳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8-31 10:48:06 点击数:

  

2017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基层作风巡查以及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情况看,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现将其中12个方面问题通报如下: 

一、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问题。个别村级组织班子成员不讲政治、不讲规矩,不正确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不力,影响县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如2017914日,时任安民乡苏马坪村村委会主任周某某在县重点工程乌弄口至弓桥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核对签字过程中煽动村民拒绝签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迁工作进度。1018日,安民乡政府组织召开该项目政策处理商议工作会议时,周某某又带头扰乱会场秩序,会议被迫中断。此外,周某某在20175月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同年12月被给予行政拘留,并被宣布当选无效。 

二、破解难题能力不强问题。部分村级组织及其党员干部在处理村级事务难题时缺少担当精神,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没有真正做到为民办事、为民解忧。斋坛乡斋坛村2014年至2016年旧村改造期间,村三委干部对建房安置户数情况掌握不清,调查摸底不实;对部分村民房前常年遭受水淹等问题未予以及时解决;部分村干部与村民缺乏有效沟通,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信访频发。 

三、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部分村级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形式化,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多,研究党员教育及管理事项少,党员固定活动日存在走过场现象。如西屏街道西十一村20132017年连续四年未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党员固定活动日到会率低,全村8名外出党员均未办理党员流动证,2016年外出党员均未参加党组织活动。 

四、执行民主决策制度不规范问题。部分村在实施村级重大事务过程中未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存在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代替集体决策现象,有的甚至未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部分村对应该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认识不清,存在以村两委或村三委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情况。如20139月,大东坝镇山边村未经集体研究,将7.5万元补助款挪用于村综合楼建设。20178,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村级组织负债搞建设问题。从已巡查村中发现古市镇寺口村、西屏街道周坌村、四都乡下包村等30个行政村存在借资行为,累计金额高达1831.3万元。其中,古市镇寺口村自2008年以来累计借资293.5万元,持续处于借新还旧的状态,村级事业难以为继;西屏街道周坌村在2014年启动旧村改造期间,村三委干部内部集资借款110万作为启动资金,并以每季度优先保障的方式支付借款利息近60万元;四都乡下包村在2015年建设村办公楼及旧村改造项目中向村民集资110万元,目前已付两年利息共20万元。  

六、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少数村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存在发展对象材料造假、违反程序、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如安民乡安岱后村个别党员发展时间顺序颠倒,未经公示就召开支部会吸收预备党员个别党员材料无转正申请书和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巡查发现原党支部书记某某入党材料造假,于201711月被取消党员资格。 

七、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部分乡镇(街道)“三资管理中心”审核把关不严,村级财务票据管理不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失管等现象突出。如201211月,经时任谢村乡孟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顺、村委会主任张某荣、村监会主任张某星商议,决定将村集体山场承包款设在村集体账户外,用于支付村级事务开支,直至20179月才上交村集体账户。20179月,张某顺、张某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某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又如201511月至20161月,板桥畲族乡金村报账员兰某某将香榧苗定金结余款21310元一直存放在个人手中,直至20179月才上交村集体账户。201712月,兰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党员干部违法酒驾问题。部分党员干部无视党纪法规,不惜以身试法,酒驾醉驾问题屡发多发。20161月至201712月,全县因酒驾被处分的党员188人,其中农村党员146人,村干部36人,分别占总数的77.7%24.7% 

九、村干部违规承包本村工程问题。部分村干部自我要求不高,当选动机不纯,表率作用不强,唯利是图,通过各种手段违规承包本村工程,谋取个人利益,尤其是村主要干部“明不包暗包”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如201210月,时任赤寿乡红连村村监会主任钟某某违规承包本村健身广场工程。20179月,钟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农村信访量居高不下问题。一些村干部综合素质不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程序执行不到位、三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信访不断。少数村主要干部对信访问题不重视,工作责任心和担当意识不强,碰到问题不能及时介入、妥善化解。个别村主要干部对信访群众稳控工作认识不够、方法不多、力度不强,信息掌握不准确,无法将相关问题化解稳控在属地。2017年仅县纪委受理的反映农村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件就达430件,占信访总量的62.5% 

十一、村监会监督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部分村监会在位不履职,对村级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对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监督职责缺失。西屏街道项弄村村监会对村困难补助金、春节慰问金发放、村级工程建设、村集体资产出租等重大事项监督不到位,群众反响强烈,信访不断;竹源乡大岭头村村监会主任阙某某长期外出从事个人事业,对村茶叶山承包等重大事项决策监督不到位,甚至还收受承包人香烟一条。201712月,阙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二、个别党员长期拖欠集体资金问题。个别党员未发挥表率作用,基本信用缺失,公私不分,长期拖欠集体资金。如2007年,望松街道五都阳村党员某某村集体借款50万元,未按约定如期偿还,至今仍拖欠村集体20万元借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11月,邱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十二个问题,充分暴露出我县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现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乡镇(街道)要对照以上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要加强对村级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指导并督促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要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借助“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强化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切实增强农村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建章立制,建立完善农村党员干部管理制度和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各行政村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生活会进行深入学习,每位村党员干部都要对照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业主责,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在基层落地生根,为建设田园松阳升级版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