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衢江:通报5起村干部违规插手和承揽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31 10:48:00 点击数:

  为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警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近日,衢州市衢江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村干部违规插手和承揽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1.大洲镇坑头畈村党支部书记郑国平违规纵容亲属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并索取好处费问题。2017年7月,郑国平利用审签项目材料的职务便利,纵容其父亲郑某某意图参股由童某某、徐某某在本村申报实施的“西陇”垦造耕地以奖代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郑某某因童某某、徐某某未兑现参股约定,纠集多人阻扰项目施工,并索要好处费25万元。郑国平对其父亲行为予以纵容,并与其父亲分得11万元。郑国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郑国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樟潭街道南山底村村委会主任方正春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5年以来,方正春以其妹夫名义或通过与其妹夫合伙方式,先后违规承揽本村坟墓迁建道路硬化工程、尤家自然村沥青路面提升工程、外墙立面整治工程、表土剥离外运工程等工程项目。2019年8月,方正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廿里镇山下村党支部书记周水土、村委会主任王樟福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6年,某水利工程项目在廿里镇实施,项目实施范围涉及山下村区域,周水土、王樟福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承揽本村范围内的部分防洪堤土石方工程。2019年6月,周水土、王樟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后溪镇山塘村村委会主任黄国良违规插手和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4年至2015年,黄国良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帮助老板吴某某在本村承接道路硬化、旱改水、优质园地开发等工程项目,并通过直接转包受让、与他人合伙承接等方式违规参与项目建设。2018年8月,黄国良受到责令辞职处理。

  5.高家镇高家村支部委员徐正清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7年2月,徐正清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挂靠某建设有限公司的方式,违规承揽本村实施的道路提升工程。2019年2月,徐正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衢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