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松阳县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潘仲珏参加会议并讲话。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子斌宣布特约监察员名单
会议宣读了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文件,详细介绍了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并给12名特约监察员颁发了聘书。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潘仲珏颁发聘书
▲特约监察员做表态发言
12位特约监察员就如何发挥行业优势、知识优势和资源优势,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潘仲珏对12位特约监察员提出3点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特约监察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监督协助纪检监察队伍一直沿着党和人民确定的正确道路前进;
●二要认真履职尽责,踊跃建言献策,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和舆论引导作用,共同把特约监察员这篇大文章写好、写实、写精彩;
●三要树好自身形象,确保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自律过硬,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履职有底气、有硬气、有公信力。
潘仲珏要求,委机关各部门要为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搭建活动平台、自我接受监督,做到热情欢迎、真情合作、倾情保障,使特约监察员能够更好开展工作。
会后,12位特约监察员参观委机关办公场所。
小编为您揭开神秘的“特约监察员”面纱,往下看!
什么是“特约监察员”?
特约监察员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
特约监察员优选聘请的范围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成为特约监察员以后,并不脱离本职工作岗位,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负责。
特约监察员作用是什么?
监督!这是特约监察员一大重要作用。特约监察员要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具体的职责包括: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制定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等等。
特约监察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为了更好履职,特约监察员可以享受一些权利,比如:根据履职需要并按程序报批后,查阅、获得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或者列席有关会议、参加培训等。
特约监察员同时要遵守一些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廉洁自律、接受监督;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过程中,遇有利益冲突情形时主动申请回避等。
特约监察员的身份绝不能任性使用!未经国家监察委员会同意,不得以特约监察员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参加有关社会活动;更不得以特约监察员身份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大背景下,国家监委对特约监察员有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特约监察员这个身份,是荣誉也是责任,希望每个有幸得到这份荣誉的人,能够严于律己、兢兢业业,用好“特约”的权力,真正为加强民主监督、规范监察工作作出“特别”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