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松阳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三个地”的政治自觉,对标“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坚持“为发展聚力、为企业赋能、为小康增色、为治理提效”的安全生产工作导向,着力固本质、补短板、强智控,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重大,推进松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交通运输各领域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持续下降”的目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下降20%)。坚决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放松,整治工作不达目的不放松,努力实现“防重大、控较大、减总量”总体目标,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指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要求,确保抓细抓实抓落地,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统筹推进。将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贯彻实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结合起来,与行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能,以重点突破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三)坚持落实责任。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局内相关科室、行业各单位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督促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坚持联勤联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邮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工作交流,并探索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协作,提升交通运输及相关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体合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做到既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又统筹推进督查检查。
(五)坚持长效治本。突出专业化整治,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力量切实解决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研究制定重在治本的制度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贯彻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见附件)。
(一)全面排查整治。扎实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排查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交通运输厅安委会有关通知明确的24项重大风险,认真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图斑化(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企业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滚动开展排查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
(二)聚焦重点难点。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通过强化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限制市场准入、强制退出行业等,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问题隐患突出、长期违法违规、安全事故频发的企业,坚决淘汰安全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的车船。建立并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对重大问题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强化顶层设计,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列明清单,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巡查督导,协调推动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实化工作措施,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条线衔接、条块结合,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四)筑牢安全底线。推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基。深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发挥综合运输体系优势,优化客货运输组织方式,促进多式联运发展,探索推进各种运输方式“最优安全运输承担”。净化运输市场秩序,培育壮大安全管理扎实、安全条件可靠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整合安全生产能力低下的“小散弱”市场主体,实行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分析研判,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及时有效遏制事故苗头,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可控。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
动员部署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单位印发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各单位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结合本领域、本系统实际,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本领域、本系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方式,研究出台政策,推出务实举措,推进核心工作,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全面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以及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构建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行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推进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基础保障能力。要组织骨干力量,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和安全服务,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要强化跟踪督导,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整改扎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化督办问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坚决问责,将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单位应于8月3日前,将落实方案及联系人报送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简称局工作专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每月1日和15日前上报简报,内容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相关经验成果、典型事例、视频照片等工作资料。联系人:县局运安科、郑丁敏,电话:8061404。
附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项 目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1.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 局运安科 局机关党组 |
2.局机关各科室和有关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员全覆盖。 | 局各科室 局属各单位 | |
3.局党组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指导推动建设交通事故科普宣传教育 | 局办公室 局运安科 | |
4.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 局运安科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二、综合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 5.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指导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 局运安科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6.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地方人民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7.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8.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督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和培训教育,推进执法服装、执法装备配备建设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 局办公室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9.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10.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录, | 局运安科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 11.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 县运管局 |
1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与省交通运输厅座谈会纪要》,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通报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合作项目落地见效。配合公安部门做好2020年对亡人交通事故多发乡镇和每公里亡人交通事故多发道路路段实行省级挂牌督办。 | 县公路局 局运安科 | |
13.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督促配合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公路隧道车辆火灾事故或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专项演练。 | 县公路局 | |
14.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 |
15.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建立客货车驾驶员数据库,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实现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全部粘贴限速警示标志。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结合城县治堵工作,加快推进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到2020年底,全县城县公交车全部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 | 县运管局 | |
16.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定期组织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企业名称涉及道路客运但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进行比对核查,对不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条件的,及时调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企业名称。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加快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确保全部安装。鼓励重载货运、公交、农村客运车辆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不得为个人及个体工商户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 县运管局 | |
17.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定期开展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并督促车辆所有人限期办理道路运输证或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办理、变更情况要每季度向有关部门通报;对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配合公安部门建立完善转籍过户和转变使用性质的大中型客车登记联合审核或信息交换机制,不得将大型客车“营转非”“非转营”等使用性质变更以及注册登记到个人名下。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行为,依法处理。 | 县运管局 | |
18.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2022年底前淘汰报废卧铺客车。 | 县运管局 | |
19.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落实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 县运管局 | |
20.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完善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布重点监管客货运驾驶人信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情节严重的驾驶人。配合做好吸毒驾驶人管控,建立营运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排查机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不得聘用有吸毒记录的驾驶人驾驶营运车辆。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加速人员背景核查和办证,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 县运管局 | |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 21.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定期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 | 县运管局 |
22.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 县运管局 | |
23.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重点运输企业监管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加强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应用,深化大数据分析,强化驾驶员分级分类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两客一危”车辆运输过程数字监管水平。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换证评价及年度审核工作,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每年开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评估,督促问题企业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 县运管局 | |
24.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实现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旅客行包安检率、车辆出站门检率、车辆出站安全带提醒率做到三个100%。 | 县运管局 | |
25.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深化旅游客运信息化应用,完善旅游包车趟次牌规则和信息共享,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约旅游客运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 县运管局 | |
26.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逐一排查评估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运行情况,对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的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退出市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对长途客运班车特别是外省籍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 县运管局 | |
27.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的排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货运源头单位名录,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加快引导推进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加强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应用。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两类场站”货运源头单位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推进称重信息接入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实施普通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非现场执法车道三年建设计划,推动已有高速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向普通公路省县际调整优化,加快推进治超称重设施接入全省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将“百吨王”车辆纳入重点追溯名单,对所属企业实施上门追溯。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全面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着力提高案件处罚率。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配足配齐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一线执法人员,全部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实现路警联合治超勤务常态化。完成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前电子抓拍设备安装,引导货运车辆主动进站检测,落实超限运输全天候管控。深化与长三角治超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超限超载车辆基础信息、处罚信息自动推送、共享工作。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定期生成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主体名单,经公示后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 县公路局 | |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 28.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相关法规、规章等要求,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全链条安全监管。推广应用浙江省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完善危化品充装或装载环节信息化监管,加强各子系统业务融合,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切实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 县运管局 |
29.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乡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在公路条件、车辆状况等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情况下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推进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实现农村客车联网联控。深化提升农村客运电子运行图制度,提升动态管理水平。 | 县运管局 | |
30.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深化“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系统、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等系统应用,促进线上监测监管和线下执法检查形成闭环,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达到100%。引导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整合业务、技术、保险等资源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监测服务,鼓励中小运输企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规范、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 县运管局 | |
31.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动态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 县运管局 | |
32.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风险。实现国省道2.5米、农村公路4米以上落差路段安防设施全覆盖,推进新列管国省道公路的安防设施提升。对农村道路临水路段安防设施进行查漏补缺。持续推进高速公路护栏提升改造,加快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建立健全国省道边坡分类管控长效机制,分步开展普通国道、省道边坡分类评价、管控和“一坡一档一卡”建档工作,国省道边坡灾害当年处治率达到100%。 | 县公路局 | |
33.强化公路应急保障。加快推进“1+5+11+N”国、省、市、县四级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加大公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力度,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公路自然灾害应急抢险作业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监测能力建设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 县公路局 | |
34.推进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农村道路接入国省道的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对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要求的农村道路接入国省道的路口全部设置交通信号灯。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电子警察”、测速、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对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测速、辅道和机非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 | 县公路局 | |
四、水上交通(港口)整治 | 35. 开展内河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水上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旅游、滚装、渡运等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船员培训和船舶维修保养。 | 县港航所 |
36.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 县港航所 | |
37.推进智慧海事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地方海事辖区监管救助船艇、保障装备设施建设。 | 县港航所 | |
38.加快内河航道基础设施建设。 | 县港航所 | |
39.建立水上搜救机构和(水) 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搜救应急奖励、补偿办法、完善水上搜救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 县港航所 | |
40.2020年底前,完成内河“美丽渡口”创建,提升渡口渡埠设施和渡船安全技术状况,推进渡运公交化运营。 | 县港航所 | |
五、在建交通工程安全整治 | 41.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推进机器换人。推广应用交通工程建设先进设备,禁止使用部分落后工艺和设备,限制使用部分相对落后而暂时无法禁止的工艺。 | 县质监站 |
42.国省道、大型水运工程等项目建设施工领域加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远程监管。 | 县质监站 | |
43.建立完善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高处作业、水上作业安全防护设施。 | 县质监站 | |
44.开展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专项整治。 | 县质监站 | |
45.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延伸至中小型公路水运工程和地方铁路工程。 | 县质监站 | |
六、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 46.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有关制度规范,在2020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 县运管局 |
47.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 县运管局 | |
六、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 48.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 县运管局 |
49.严格从业人员基本条件。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 县运管局 | |
50.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 县运管局 | |
51.按照交通运输部部署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 县运管局 | |
5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 县运管局 | |
5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县运管局 | |
5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 |
55.危险废物运输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积极配合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运输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积极配合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 县运管局 | |
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56.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 局办公室 局运安科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57.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5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技术团队,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到2021年底前,重点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59.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60.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61.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自主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02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 局运安科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62.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63.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64.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65.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66.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67.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 |
68.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 县公路局 县运管局 县港航所 县质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