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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舒维云、朱小刚的人事任免决定

时间:2006-07-28 16:06:44来源:松阳县作者:责任编辑:何林杰点击数:

(2006年7月25日松阳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舒维云为松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小刚为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

200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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