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松阳县委员会九届 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县农村文化墙建设的若干建议》(第6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积极整合县域资源,立足本地特色,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将文化墙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兴建文化墙,切实加强文化资源的利用,培养群众崇高思想、美好心灵、纯洁情操、高尚人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提高全县人民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到实处。
一、建设情况
全县今年新增文化墙5100米,其中,农村新增文化墙3800多米。同时,借助今年省文明县城复评契机,制作各类公益广告、文化墙1685米,集中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内容。各乡镇(街道)重点以小城镇文明行动村、乡风文明先行村、文化礼堂村以及新农村和文化示范点建设村为主,如每个乡风文明先行村要求在村主要出入口、进村沿线、活动广场等地推出一批融入村庄环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慈孝耕读文化等主题公益广告牌、文化墙,要求至少3处。
二、建设内容
各村文化墙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图画、诗歌、谚语及顺口溜等为主要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政策法规、道德文化、环保科技、安全常识、卫生保健等知识生动活泼地展现在村民面前,让村民变“被动看”为“主动看”,在潜移默化中促进了村风、民风进一步改善,努力把“文化墙”建成群众欢迎的政策明白墙、科技指导墙、文化娱乐墙、美德教育墙。
三、建设标准
各村根据实际自主选择新增文化墙,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原则上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标准,统一样式,墙体高度不低于1.85米,保证墙体牢固、整洁、美观,表现形式以手绘为主;画面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正面、幽默风趣、写实易懂、淳朴美观。
感谢你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