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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发布时间:2011-09-29 14:47:42

  

  为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县政协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开展了专题调研。在调研期间,调研组实地走访了西屏、象溪、赤寿、新兴、四都、叶村等乡镇,与县农办、旅游局等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多方征求了意见建议,并赴安吉县考察学习。在此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一、我县美丽乡村的建设基础

  (一)基础设施大为改善。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积极实施下山移民、村庄整治、旧村改造、生态县创建等一系列惠民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截至2010年年底,我县401个村村村通电、通有线电视;146个村实施了旧村改造,8个行政村整村搬迁,156个自然村撤并,拆除破旧房11328户、拆除面积929696平方米,批建新房6241幢、批建面积558847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14万平方米,复垦宅基地2933亩,3万多农民告别破旧房,喜迁新居;400个村实现硬化等级公路;270个村开展了村庄整治;382个村完成了农民饮用水工程。这些惠民工程的实施,大大改善了农村面貌,较好地破解了农民建房难问题,推进了农村人口集聚,拓展了农村发展空间,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二)乡村旅游逐步兴起。全县现有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52个(五星级1家,四星级1家,三星级22家,二星级16家,一星级12家);建有李坑村、叶村村、内孟村、南山村等7个旅游重点村,寨头摄影休闲园、秀峰乐园、绿谷山庄等6个乡村旅游经营点;直接从业人员300多人,农家乐累计投资规模达3471.1万元。四都寨头摄影休闲园被评为五星级农家乐经营点、省级“农家乐”特色点,安民乡李坑村被评为省级特色旅游村、省级农家乐特色村和浙江省30个最美丽乡村之一,四都乡庄河村、叶村乡叶村村被评为省级特色旅游村,四都乡平田村被评为市级农家乐特色村。2010年全县共接待游客15.53万人次,年营业收入666.38万元。

  (三)相关规划基本具备。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松阳县县城总体规划》《松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松阳县村庄布点规划》《松阳县绿地系统规划》《松阳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松阳县村庄绿化总体规划》《松阳县旧村改造五年规划》《松阳县生态县规划》《松阳县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试点规划》(百村绕水工程),近期正在制定《松阳县“三沿”整治及建设美丽乡村总体规划》《松阳县乡村旅游规划》和《松阳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其中:美丽乡村2011—2013年建设任务是建设15个中心村、120个整治村、龙丽高速、50省道、44省道沿线两侧,县城和古市入城口,松阴溪、小港流域沿线,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沿线村庄实施综合整治。旧村改造2011年计划是启动43个村,继续实施63个村。乡村旅游规划思路是建设“一带、两线、三区”。“一带”即箬寮乡村旅游带,包括石仓古村落、李坑村、安岱后村等。“两线”即摄影采风旅游线和茶乡风情旅游线。“三区”即西屏乡村旅游区、卯山乡村旅游区和新兴乡村旅游区,主要包括平田村、庄河村、叶村村、南山村、岩下村、内孟村等村庄,以产业集聚发展促进整个区域乡村旅游发展。百村绕水工程2011—2013年主要建设内容是选择西屏镇、新兴乡、叶村乡、樟溪乡、赤寿乡作为百村绕水试点乡镇,共116个村,规划总投资近1亿元。

  从总体上看,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较大改善,乡村旅游逐步兴起,美丽乡村相关规划基本具备,为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旅游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设计不完善,相互衔接不紧密。一是村庄规划简单化。我县现有的村庄规划由于土地紧张、经费缺少且时间匆忙,多数村庄在规划编制时与各村自身的发展优势、环境优势、人文历史结合不够,缺乏人文景观等规划设计,没有体现村庄的个性魅力,作为乡村旅游景点性的村庄总体匮乏。二是民房设计格式化。农房改造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目的,强调整齐划一,外立面较为单调。同时由于面积的限制,使得已改造的村庄几乎全部不具备今后乡村旅游发展的需要。三是各类规划衔接不紧密。由于各类相关规划编制时间不一,规划目标和标准不同,造成相关规划衔接不紧密,不利于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建设。

  (二)文化保护欠周全,部分遗存遭破坏。在过去一段时间,由于农民建房难和少数群众历史文化保护意识淡薄,使得一些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被破坏,有的虽然保留了古建筑,但周边环境与其极不协调。一些明清建筑群内,乱搭乱建、不按规划拆建现象屡屡发生。历史文化保护区(点)疏于管理,年久失修,电线老化,火灾隐患突出。如石仓古民居中,楼房、“炮楼”、猪(牛)栏、灰铺突兀而出,破坏了历史风貌的和谐统一,近期因火灾烧毁古民居2000多平方米。通过村庄整治,虽然农村环境得到了改善,但多数地方简单采用路硬化、墙刷白、水渠三面光等整治手段,破坏了古村落、保护区内的人文景观和生态文化。如,大竹溪等古村落颇具特色的鹅卵石、石板路面浇上了水泥路;一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壁画被粉刷覆盖;大部分村庄河道沟渠严重工程化,失去了原有的亲和性和自然风貌。

  (三)景点建设意识淡,乡村旅游发展慢。我县有旅游资源单体220个, 3到5级20个(优良级),其中5级1个(延庆寺塔), 4级4个(箬寮岘、石仓古民居、历史明清街坊、黄家大院),3级15个,2级60个,1级140个。虽然这些旅游资源类型多样,历史悠久,内涵深厚,但是由于高品位资源较少,布局分散,主题不突出,民间资本对旅游开发热情不高,旅游产业成了我县经济发展的“短腿”。近年来,周边县市乡村旅游风生水起,蓬勃发展,吸引了大量游客,但我县对自己的乡村旅游资源还没有真正的认识到位,引起足够重视,一些资源禀赋较好的乡村没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整体发展规划,盲目性和无序性建设现象较多,对地方特色、民俗风情、人文内涵等要素没有挖掘形成亮点。现有的“农家乐”服务项目大同小异,多为吃饭、喝茶、打牌、垂钓,缺乏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无法满足游客对自然人文景观、乡土文化和旅游购物、休闲娱乐、学习体验等多种需求。同时我县现有旅行社与发达地区旅游市场缺乏有效对接,现有的外来游客缺乏统一组织,农民没有得到实惠,影响了当地群众发展乡村旅游的积极性。

  (四)长效机制未落实,农村“脏乱差”有反弹。通过近几年的村庄整治、生态县建设活动,我县农村的环境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由于群众环保意识不强、村级集体经济薄弱、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乱搭乱建、垃圾随地倾倒、牲畜放养、粪尿满地比较常见,“脏乱差”现象又开始反弹。另外,乡村公厕建设不足。有的即使建有公厕,也缺乏导向指示牌,让人一时难以寻找,造成外来旅游者如厕困难,影响旅游者心情。

  (五)涉农资金较分散,部门资源待整合。目前,美丽乡村建设涉及农办、建设、国土、旅游、农业、林业、环保等多个部门,存在“九龙治水”情况,各自为政,各部门项目资金安排较分散,“天女散花”式的补助尽管惠及面广,但不利于做精、做亮乡村旅游景点。

  三、主要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明确定位。建设美丽乡村的目标是在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达到“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宜居、宜业、宜游。对我县而言,要发挥后发优势、环境优势,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同时,注重发展乡村旅游,将美丽乡村与休闲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快农民增收步伐。去年年底,省委省政府启动美丽乡村行动计划,并对欠发达地区实行特扶政策,这为我县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乡村旅游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为此,全县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抢抓机遇,顺势而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二)科学规划,分类建设。科学合理规划美丽乡村建设,从松阳实际出发,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兼顾农民生产生活和游客休闲旅游的双重需要,实行分类规划与建设,统筹规划村庄的公共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

  总体上可按两大类来规划与设计:一类是根据乡村旅游发展需要建设“旅游重点村”,另一类是根据美丽乡村基本要求建设“新居村①”。

  “旅游重点村”建议筛选20—30个村,纳入全县乡村旅游总体规划,按照乡村旅游规划“一带两线”的要求,分三类规划与布局:一是以四都乡的西坑、平田、陈家铺、庄河等村为主,开发建设以生态休闲养生度假为特色的“民宿村②”,其工作重点是下山移民,腾笼换鸟。二是以三都乡杨家堂、酉田、朱竹、呈回;竹源乡横岗、后畲;新处官岭、庄后等村为“摄影村③”,工作重点是划定保护区域,做好保护维修和环境整治。三是选择松古平原若干村为“茶乡游村”,加上石仓、李坑、安岱后、道惠等生态文化村,工作重点是按照差异发展原则建设新景点,力求“一村一品”“一村一景”,如建设茶文化村、石头村、环水村、畲乡风情村、山水村、八卦村、桃花村、梨花村、客家文化村、红色旅游村等等,形成“既有个性亮点,又有区域特色”。

  “新居村”建设分示范村和一般村:各乡镇可将中心村、“三沿”村作为示范村,其余为一般村,以村为实施主体,以旧村改造、环境整治等为工作重点,逐步推进。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就我县的基础而言,不宜遍地开花、一哄而上,因此县委、县政府应把人力、财力、物力集中在“旅游重点村”上,加快“民宿村”腾笼换鸟、“摄影村”保护维修、“茶乡游村”的规划建设等工作;各乡镇要加快“新居示范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美丽乡村建设涉及千家万户,不但需要经济基础,还要依靠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各级班子的团结战斗精神。因此,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特别是对“旅游重点村”,要把条件相对较好的“民宿村”作为乡村旅游的“龙头”,先行启动,其他村则“成熟一个,建设一个”。条件未成熟的时候要实行严格控制,防止乱搭乱建或部分改造等情况发生,以避免届时增加工作难度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整合旧村改造、农房救助、百村绕水、康庄工程、村庄整治、绿化造林等项目,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可借鉴安吉县“5+X”的办法整合,即由县农办牵头,联合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和审计局等四部门,会同项目实施的主管部门,对各项支农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考核验收、资金拨付等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各项目实施的主管部门编制项目计划书,县农办汇总后会同其他四部门进行审核,县“三沿”整治工程领导小组审定,项目主管负责实施,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

  (五)完善机制,强化落实。一是建立村集体、农户利益共享机制。倡导鼓励村级集体和农民以土地、房产等资本入股开发乡村旅游,促进农民增收,调动村级集体和农民积极性,改善投资环境,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二是建立发展乡村旅游筹资机制。采取股份制、租赁制和承包制等市场化手段拓宽资金渠道,或通过村企结对、部门联村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多方筹资的投入机制。三是完善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发扬在生态县建设过程中的好作风,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松古平原乡镇按照“户收、村集、县清运处理”、山区乡镇按照“户收、村集、乡镇处理”的运转模式,做好乡村环境卫生保洁,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四是采取激励措施,提升现有旅行社功能。鼓励本地旅行社主动对接长三角及周边地区旅游市场,组织外地客源来松旅游。条件成熟时,探索组建县旅游发展公司。五是强化舆论宣传机制。利用网络、电视、大型广告等多种媒体,宣传发展乡村旅游的益处,营造氛围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同时对外展开推介宣传,提高松阳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六是完善乡镇考核评价机制。确定旅游重点乡镇,实行分类考核,调动旅游重点乡镇发展乡村旅游的积极性。七是建立县领导、部门联系重点旅游村、新居示范村制度。要保持联系工作的连续性,不要一年一换一村庄,保证做一个成功一个。

  (六)出台政策,做好保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以办工业的理念发展乡村旅游。一是制定出台旅游重点村特殊政策,实行“一类一策”,个别村可实行“一村一策”。①鼓励“民宿村”农户下山移民政策:“民宿村”农户下山移民,确保有土地指标,原来的旧村改造政策给予享受,原有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旧房附着物由村集体有偿收购后,由村集体租赁给开发商经营,通过“租金收入一点,政府补助一点、农民自筹一点”来解决搬迁难问题。②古村落、历史文化保护区整村保护政策:严格筛选“摄影村”、古村落数量,划定区域实行整村保护,不进行旧村改造和旧房拆建。对住房特别困难、需要建房的农户安排适当土地指标异地安置,由村集体收回该房屋土地证,归村集体统一管理。历史文化保护区域的民房,给予适当的修缮补贴。③“茶乡游村”特扶政策:由县里出资进行规划和设计,各部门项目安排予以倾斜。二是完善旅游招商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积极包装好乡村旅游项目,继续常抓不懈开展对外招商,引进外地有实力的企业集团投资开发,也可以鼓励松阳当地民间资本投向乡村旅游业开发。三是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对经考核验收达到“旅游重点村”“新居村”建设标准的乡镇、村以奖代补。

  名词解释:

  ①新居村:即指正在开展的,以旧村改造、环境整治为主的村落。

  ②民宿村:指通过“腾笼换鸟”,开展生态休闲旅游度假接待为主的村落。

  ③摄影村:保持原有自然风貌、人文历史,适宜摄影写生采风的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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