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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县《行政许可法》执行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7-11-30 19:35:25 信息来源:县政协

 

关于加强我县《行政许可法》执行工作的

 

 

县人民政府:

为促进《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保障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县政协常委会于200759月,对我县《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民主监督,通过听取部门通报、走访座谈、赴外(象山县)考察以及召开政情民意交流会等形式,对我县《行政许可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授权不到位、部门协作不到位、依法依规不到位、便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以及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作了较深入地了解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县政协七届三次常委会就此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如下建议: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进一步营造氛围,使全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县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按照《关于完善提升县行政审批中心功能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0523号)文件的要求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进行考核、评估和督查。政府各部门领导要消除“许可事项进驻中心就是分权”的思想认识偏差,共同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优良服务平台。各职能窗口工作人员要多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改进服务理念,打造办事高效、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办事窗口。

(二)切实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许可职能归并

部门许可事项要整合归并,不能简单转移,集中许可首先要归并许可职能。在部门原有的人员编制、中层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个数限额内,设立行政许可科,原则上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工作由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授权行政许可科审查员审查、核准员核准后,直接签发行政许可决定。对行政许可(包括非行政许可)项目数量少,业务相对独立的部门委托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代理服务窗口。

(三)完善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

在重点建设项目的集中办理、联合办理上,第一窗口或牵头部门要理顺与后续窗口或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衔接工作。行政服务中心则要在做好内部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审批流程再造,实现“两减一降”,即“减少审批环节、减少申报材料、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逐步实现网上申请、网上许可。

(四)延伸服务功能,切实方便边远群众办事

县乡服务平台一体化网络是行政服务中心应有的功能。加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形成县乡二级便民服务网,挑选和使用乡镇干部作为代办受理员,建立乡镇代办受理员队伍,真正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五)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

防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反弹,对已经取消或者下放的许可项目,绝不能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督促部门加快实施行政许可统一格式文本,实行一案一卷。对于违反行政许可有关制度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松阳县公务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以上建议,请按照《政协章程》和浙委〔200418号、松委〔20053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并在适当的时候,将办理情况向县政协常委会议通报。

 

 

政协松阳县委员会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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