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期,为监督和支持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工作,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调研。调研工作突显了“专、广、准”三个特征,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专”。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带队,由法制内务司法委、法工委成员、常委会咨询专家组法律专家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调研除常规的走访、座谈、听取汇报外,还查阅了检察院部分公益诉讼案件卷宗。
二是“广”。此次调研从7月下旬一直持续到8月中旬,全面了解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以来的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调研组走访了望松、大东坝、古市、新兴、樟溪、斋坛等6个乡镇街道,听取了60多名人大代表对公益诉讼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政法委、监察委、公安局、司法局及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相关汇报;深入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查阅资料、观看公益诉讼宣传片、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汇报后,调研组成员从公益诉讼起诉对象、案件线索来源、宣传推进、诉讼程序、诉讼费用、案件办理情况等方面与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座谈交流。
三是“准”。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方面做出的努力、取得的成绩,重点对当前宣传力度不够、法律法规适用欠缺、线索来源单一、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即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以案说法,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公益诉讼工作;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能办案、会办案的公益诉讼专业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