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0-06846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20-06-03 15:21:49

文号:松政办发〔2020〕16号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松政办发〔2020〕16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松阳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4 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30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方案

(2020—2024年)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覆盖率是反映区域生态状况的重要指标。高质量推进松阳县国土绿化,打造山川秀美、环境宜人的田园松阳大花园,对松阳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浙江省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方案(2020-2024 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大力实施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 “五大森林”建设,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为打造山川秀美、环境宜人的田园松阳大花园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任务目标

推进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 “五大森林”建设,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体系,到 2024 年底,全县新增森林面积3.11万亩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山地森林建设挖掘现有林地造林潜力,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抚则抚,确保山地空间应绿尽绿。加快荒山荒地等规划造林地、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迹地等地块的造林更新步伐,提高林地绿化程度。加大松木纯林、疏林地、松材线虫病危害地、一般灌木林地的更新改造力度,积极促进生态修复。加强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管理,促进早日郁闭成林。加快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露天矿山的边坡复绿和景观修复。

(二)推进坡地森林建设。加大对坡度 25 度以上、瓯江两侧、雾溪水库保护地15~25 度的坡耕地的生态修复力度。在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开展坡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拓展绿化空间,增加森林植被,增强生态功能。对立地相对较差、分布零散的地块,选择耐旱耐瘠薄、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开展绿化造林;立地相对较好、连片集中的地块,引导发展木本油料、茶叶、干(水)果等经济林,提高土地综合效益。

(三)推进城市森林建设。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扩大建成区内核心片林规模,有条件的地段加宽县城主要道路、河道沿线绿化至两行以上,提高公共设施、公园广场、生态停车场等绿地中乔木林比重。加强城市“三改一拆”区域绿化,利用好拆违和改造土地,有效增加森林面积。加强环县城森林建设,推进西屏山公园、独山公园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剩余空地,注重自然生态性和观赏性,在保护原有植被的基础上,适当补充树形优美、叶色丰富、花果艳丽的乡土树种,丰富林相,进一步发挥生态及观赏效果。

(四)推进乡村森林建设。持续推进“一村万树”行动和森林乡村建设,突出“身边增绿”,利用好村庄闲散土地、荒山荒滩等宜林地块,大力建设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四旁果木林、公园休闲林,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推进乡村片林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对村庄周边的荒芜山地,要尽可能种上乔木树种、珍贵树种、彩色树种,提高景观水平,实现绿化成林。

(五)推进通道森林建设。着力建设以森林为主体,实现区域生态空间互联互通的生态廊道。结合“六边三化三美”,推进公路沿线森林建设,重点加大龙丽高速(松阳段)、省道、县道两侧森林新建、加宽和提升改造力度,构建生态保护网络。切实抓好高速路口迎宾大道、交通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要节点区域的森林建设,打造精品亮点。加大河岸、湖岸绿化美化建设,尤其是松阴溪绿道、小港流域绿道建设,采取新造、补植等综合措施,培育景观林、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

四、管控措施

(一)建立使用林地占补平衡机制。按照“生态优先、政府主导、先补后占、增减挂钩、持续利用”的原则,实行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加快建立补充林地资源库并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统一上图入库管理。

(二)从严控制森林采伐消耗。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部署,从严控制天然公益林更新采伐。引导人工商品林采伐方式转变,县政府下达各乡镇(街道)的人工商品林主伐指标,原则上皆伐量不得超过主伐总量的50%。省级以上公益林更新采伐严格按照《浙江省公益林抚育更新采伐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执行。

(三)优化完善资源总量增减挂钩调控机制。强化使用林地定额和林木采伐限额的调控,对上年度监测发现森林覆盖率下降的乡镇(街道),核减使用林地定额与采伐限额指标;对未完成年度迹地更新复绿任务的,核减林地定额与人工用材林皆伐比例。

(四)建立健全伐育同步管控政策。严格执行迹地更新复绿相关法律规定,落实采造挂钩、伐育同步管理机制。实行林木采伐、临时占用林地更新复绿告知承诺制度,继续推行托管造林制度,确保采伐迹地按时保质保量更新。建立健全迹地更新复绿责任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加强更新复绿监督管理,督促责任主体按时履行法定义务,对逾期、限期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责任主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切实加大林业执法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全面建立“天上看、地上查”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发现与打击各类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加强森林防火,强化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防控,切实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因监管不力致使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党政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责任。

(六)加快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以提升森林质量和景观水平为目标,以森林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全面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坚持因林施策、因地制宜,实施森林抚育和林相改造工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林分特征,科学采取抚育间伐、补植补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着力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效益,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更稳定、功能更强大、资源更优质、景观更优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完成;成立国土绿化专项工作组,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考核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发改、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共同推进全县国土绿化美化进程。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谋划制定行动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年度、山头地块和责任人员,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要加强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保障国土绿化美化用地需求。

(三)强化部门协同。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项政治性、社会公益性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切实把百万亩国土绿化工作落到实处,按时保证完成建设任务。县里成立县级国土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制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国土绿化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国土绿化资金保障,经费核拨和资金使用绩效监管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废弃矿山、露天矿山的边坡复绿和景观修复;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负责国土绿化项目规划、任务分解、技术指导、进度督查、质量核查、统计上图,山地造林扶持政策制定,指导乡镇(街道)开展造林更新、村庄绿化、森林城镇创建、森林资源管护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生态农业基地建设和乡村绿化美化,新增坡耕地绿化(木本)面积、图表的统计上报等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城市建成区、规划区公共绿地及道路绿化,新增城市绿化面积、图表的统计、上报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绿化和补植提质(行带二行以上),新增公路绿化面积、图表的统计上报等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河道、湖库两侧、城市饮用水源区绿化,新增河岸绿化面积、图表的统计上报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国土绿化的设计、实施、验收、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加大资金保障。从中央森林抚育资金、省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省级项目资金、森林火灾林木保险赔偿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其中省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中森林质量奖励资金用于国土绿化美化必须在50%以上,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保障国土绿化美化资金投入;持续推进林业投资机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上山入林”,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完善技术支撑。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珍贵树种、彩化树种和经济树种推广,加强林业科技成果应用转化。要加强种苗供应保障,实行订单育苗、定向培育,推进良种造林、赠苗造林,鼓励使用 2年生以上容器苗造林。要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建立技术人员挂钩联系制度,实行造林抚育全过程管理,确保国土绿化成果质量。

(六)严格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森林覆盖率、新增森林面积等主要指标任务的考核力度。林业主管部门要不断提升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能力,完善技术手段与评价方法,严格造林验收标准,规范监测数据管理,确保森林资源监测结果的时效性、准确性与严肃性。

 

附件:1.松阳县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行动造林任务分解表(森林×年度)

2.松阳县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行动造林任务分解表

(部门×年度)

 


附件1

松阳县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行动造林任务分解表

(森林×年度)

 

合计

山地

森林

坡地

森林

城市

森林

乡村

森林

通道

森林

松阳县

31100

6300

19800

2000

1500

1500

2020

8700

2000

5500

300

400

500

2021

6900

1400

4450

450

300

300

2022

6900

1400

4400

450

400

250

2023

5200

800

3550

400

200

250

2024

3400

700

1900

400

200

200

 

 

 

 

 

 

 


附件2

松阳县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行动造林任务分解表

(部门×年度)

 

合计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松阳县

31000

8700

6900

6900

5200

3400

自然资源局

7800

2400

1700

1800

1000

900

农业农村局

19800

5500

4450

4400

3550

1900

建设局

2000

300

450

450

400

400

交通局

750

300

150

125

125

100

水利局

750

200

150

125

125

100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30日印发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