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丽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
索引号:331124000000/2020-04744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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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日0-24时,丽水市本地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截至6月2日24时,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7例,已全部治愈出院。 

6月2日0-24时,无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截至6月2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8例,已全部治愈出院。 

6月2日0-24时,无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截至6月2日24时,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例。 

专家提醒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突出重点做好精准防控、精密智控,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筛查。 

近期有湖北省武汉市、吉林省吉林市旅居史的入丽人员,请第一时间到当地新冠肺炎检测综合服务点接受免费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正常流动。 

近期有湖北省(除武汉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等地旅居史,在我市从事教育、医疗、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社会福利养老、监狱和看守所等特殊服务的人员,以及相对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请第一时间到当地新冠肺炎检测综合服务点接受免费核酸检测。请以上用人单位及时督促这些重点人群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 

鼓励上述范围之外的其他单位、企业、个人,根据“愿检尽检”的原则,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预约检测筛查,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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