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活动方案》《松阳县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0_6/2020-06524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06-17 09:56:08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松阳县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活动方案》《松阳县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松阳县司法局 

                               2020年5月11日 

  松阳县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活动方案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通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全省自2020年5月起,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学习教育阶段(5月20日前) 

  通过动员部署会、季度工作例会、律所例会、网上线上等形式,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全县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等。 

  (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四届六次、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县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 

  (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律师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2010年)《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2017年修订)《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14年)《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2017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学习2018年以来中国法网律师违法违规案例、司法部网站通报案例,以及省、市律师行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案件通报材料。 

  各律师事务所于5月20日前,将本所学习教育情况书面报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二、问题排查阶段(5月31日前) 

  通过开展律所自查、专项督查等方式,重点排查律师事务所在政治站位、管理机制和执业纪律等方面问题,列出共性问题清单和各律师事务所的个性问题清单。 

  (一)从政治站位上,重点排查:(1)律师是否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2)党组织覆盖质量不高的问题;(3)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4)律师事务所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的问题;(5)党员活动开展不正常的问题;(6)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 

    (二)从管理机制上,重点排查:(1)行政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2)对律师违规违纪不愿管、不敢管、不善管的问题;(3)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应付拖沓的问题;(4)律师事务所制度空挂、管理混乱的问题;(5)对律师教育管理的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从执业纪律上,重点排查:(1)律师无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2)私自收案收费的问题;(3)违规会见的问题;(4)参与虚假诉讼的问题;(5)代理不尽责的问题;(6)服务不到位的问题;(7)重大事项不报告的问题;(8)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的问题;(9)向司法机关或律师协会提交虚假材料等问题。 

  三、整改提高阶段(6月20日前) 

  根据前阶段排查出的共性、个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对各律师事务所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一)制定整改方案。业务科室、各律师事务所要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具体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于6月8日前,将问题清单(见附件)报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二)开展督查工作。县司法局专门成立教育整顿活动督查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志文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潘建跃任副组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调研督查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政工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重点督查活动开展情况。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具体负责教育整顿活动督查的组织落实。通过到各律师事务所实地检查、案件倒查、当事人回访等举措开展督察,重点督察2018年以来年度检查考核限期整改、执业律师受处罚处分、被多次投诉举报的律师事务所;同时,对各地投诉、查处、行政处罚等案卷进行评查。 

  (三)加大查处力度。教育整顿期间,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从严从速惩戒。落实“双查并罚”,律师受查处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党纪处理同步落实,同时追究律师事务所和律所党组织教育管理责任。落实“通报反馈”,对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书面通报的案件,在调查处理终结后第一时间向移送部门书面反馈办理结果。 

  四、总结提升阶段(6月30日前) 

  及时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查摆出的问题,探索形成具有松阳本地特色的律师行业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县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和律师执业水平。 

  (一)完善制度机制。各律所要正视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机制。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创新律师管理方法,加强律师管理力量,推进律师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业务科室指导律师事务所在自学自查自纠等教育整顿基础上,深刻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三)做好活动总结。6月30日前,各律师事务所将教育整顿活动的基本情况、发现的突出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典型做法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及时进行总结,并报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