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456_4/2020-15300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资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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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16 |
文号: | 松人社〔2020〕2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SYD13—2020—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劳动者技能提升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切实加快技能人才培养,为践行“两山”理念、“田园松阳”升级版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经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研究决定:对于在《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松人社〔2020〕18号)中公布的《松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进行暂行性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松阳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予以公布。望各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标准和要求保质保量做好培训工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调整后《松阳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相关标准按照《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公布松阳县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的通知》(松人社〔2019〕81号)文件执行。
附件:松阳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