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深化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0-06828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20-03-17 14:53:40

文号:松政办发〔2019〕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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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松政办发〔2019〕86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深化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深化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30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深化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省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推动食安城市持续共建、全民共享,着力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促进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深度治理,结合松阳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巩固提升省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进一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督促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推动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入新阶段,确保广大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稳定向好。县域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大宗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得到基本杜绝,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继续落实食品安全“四有两责”建设,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更趋成熟,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模式。经受得起上级检查、督查、监测、跟踪评价,每年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自评总得分达到90分以上。

(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连续高位上升。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及总体状况认可度、满意度较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在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强化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省食品安全县复评、执法办案、检验检测、宣传培训等项目经费结合省市专项补助资金统筹安排400万元,并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以及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二)继续强化技术保障和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建立信息集成共享机制,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农产品)全程追溯机制建设。巩固“集中强检、分级快检、质量跟踪”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监督抽检覆盖食品安全监管各个环节。强化农贸市场快检室、乡镇(街道)农产品安全快检室管理,保持其正常运行。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监管人员数要满足监管实际需要,专业人员比例、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讯交通等设施设备达到上级要求。强化培训教育,监管人员每年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个小时。开展乡镇(街道)食安办星级创建,积极培育全科型网格员队伍,推进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对接“两网融合”,有效发挥乡镇(街道)食安办、“市场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作用,实现隐患问题实时响应、实时流转、实时督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继续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风险会商、分析研判,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闭环处置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隐患大排查,着力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建立食安、公安、农安为主要的“三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案件行刑衔接制度,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和舆情监测处置体系,完善应急操作手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培训,3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1.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不断完善农产品准入准出及追溯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及市场准入关。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健康产业带培育和健康产业小镇建设。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投入品使用和运输环节质量管理,倒逼农资经营规范提升,推进“农药化肥双减”。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及时进行取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严格小作坊监管。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列入负面清单之外的小作坊,严格实施申报登记管理制度,继续严厉打击无证食品小作坊,进一步提升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98%以上,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3.严格小摊贩监管。坚持“疏堵结合、以人为本”理念,引导摊贩进场有序经营,严厉打击无照流动食品摊位。(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4.严格销售环节食品监管。继续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网上有效管理,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促销、以次充好、销售假冒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营销环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5.严格餐饮服务监管。在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大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开展“食安松阳、放心消费”和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严查餐饮服务环节经营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种违法行为,打击取缔无证经营行为。继续推进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等“阳光厨房”工程建设。继续采取综合治理手段,全力推进小餐饮整改提升。贯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

6.强化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强化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行为。有效落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一次性餐饮具和餐具洗涤剂等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种类的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7.严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要继续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管理指导及业务培训,引导持证上岗,提高备案率,鼓励改造提升村(社区)农村集体聚餐点。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指导、督促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饮食安全,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厨师体检培训、聚餐备案指导奖励等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有效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双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实施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向监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有力推进食品产业规范提升发展。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主要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比例提高到58%以上,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0%以上。加强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及规范工作,乡镇农贸市场逐步建立相应的市场准入和食品快速检测制度。继续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工作,加快“阳光厨房”建设,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压缩“低档餐饮”份额,促进餐饮行业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1.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强化《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官方微博、微信等各类载体,采取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抓牢宣传主阵地,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科普宣传工作站建设。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能力,促进公众健康理性消费。定期开展公众认知调查,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科普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食安委成员单位)2.继续完善第三方保障监督机制。推进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工程,与中国人民银行松阳支行开展“食品+金融”监管模式,发挥金融惩戒的悬剑效应,促进企业自律。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充实“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监督员,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库,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3.不断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名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100%,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设立有奖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符合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奖励条件的及时兑现奖励资金。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运用好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舆情把控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舆情,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形成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有关单位要防止和摒弃“奖牌到手、创建到头”的错误思想,牢固树立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创建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原有的创建省食品安全县领导小组要继续发挥作用。各乡镇(街道)、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创建工作纳入属地政府重点工作,切实把深化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细。

(二)分解落实责任。深化省食品安全县工作任务重、头绪多、标准高、涉及面广,仍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对于在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加以整改解决,并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将深化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作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纳入本区域、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布局,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切实满足深化创建工作需要、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县食安办要制订专门的督查台账,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开展定期督查、动态督查和明察暗访,及时将督导情况向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媒介,加大对深化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深化创建工作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的知晓度,广泛凝聚“深化创建无止境、食安治理未穷时”的共识,巩固“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安创建”的浓厚氛围。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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