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实施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
1、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12月9日,利用夜学之际,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了学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共有120人参加;
2、按照县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局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9年度共及时公开由我局主办的建议答复12件,公开政协提案答复19件,共31件。
3、2019年我局通过中国松阳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的数量为1487条。充分发挥好微信公众号等移动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全年在松阳农业之窗发布信息80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在重点领域扶贫产业增收项目及资金补助公开文件3份、光伏小康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补助公开文件2份、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和低收入农户发展中蜂促增收项目建设资金分配公开文件3份,全年重点领域共公开文件8份。
(三)“五公开”推进情况:
1、公文起草。本局拟制公文时,做到在公文拟稿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送审稿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公文,做到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政策性文件,制版前先送本单位政策法规科审查,并报县法制办审核批准后发布。
2、公文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印发时注明“此件公开发布”字样。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和其他公文,按照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3、政策解读。政策文件制定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
4、公开范围。所有主动公开的文件。
5、公开方式。在松阳县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形式向社会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县府办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于6月份对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单位名称、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咨询电话等信息发布工作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完善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工作规则五个栏目内容,同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日常公开工作。
(五)政策解读情况:在制定政策文件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2019年我局共制定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黄南水库淹没区异地搬迁农户资金补助政策的通知》(松农发〔2019〕120)。
(六)回应关切情况:2019年我局在政务直通车平台回应网民6起咨询件,分别涉及三资、中草药、花菇种植技术、畜牧业生产等内容。我局均按照要求及时给予答复;共受理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信访件44件,已经办结44件,对每一位咨询举报人我局均能耐心、及时地为其解答办理相关信访诉求。
(七)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接到县府办转来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共1人,申请渠道是网络申请,申请数量为1件。具体情况如下:申请人高岚岚,绍兴市越城区人,要求公开的信息内容为:要求公开松阳县2017年池塘养殖、湖泊养殖、河沟养殖的面积数据。
接申请后,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将申请人需要的数据加盖公章后发给县府办,由县府办工作人员提供给申请人。
截至目前我局累计已答复依申请公开件数5件,已答复中“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件数2件,“非本单位掌握政府信息”的3件。
(八)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工作规划,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包括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审核机制、信息统计机制等;加强资源整合,对全局各科室单位进行整合,确保信息数据发布不遗漏、不重复,并确保数据安全。同时对网站的运行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
(九)本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文件制发等情况:
1、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情况:2019年度我局行政处罚总数为21宗,罚没收入126168元。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2019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3157宗,予以许可3157宗。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2019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2019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
2、文件制发情况:2019年度,我局共制发文件456份。
(十)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信息的整合和把关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行政许可的结果,要及时予以发布;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的效果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等问题。
2、下步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提升政务公开意识,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一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利用好中国松阳政府门户网站、松阳农业之窗微信公众号、浙江农民信箱等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824(2018年) | 减2707 | 3117(2019年)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1(2018年) | 21 | 80(2019年)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2018年) | 增2 | 20(2019年)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4 | 153.37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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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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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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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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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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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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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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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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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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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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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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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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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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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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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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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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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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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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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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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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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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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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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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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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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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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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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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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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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信息的整合和把关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行政许可的结果,要及时予以发布;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的效果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提升政务公开意识,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一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利用好中国松阳政府门户网站、松阳农业之窗微信公众号、浙江农民信箱等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