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古市镇委员会 古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古市镇农村社区民兵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74505238_2/2019-06395     发布机构: 古市镇     发布时间: 2020-02-27 14:43:5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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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阳县古市镇委员会古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古市镇农村社区民兵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党支部(党总支)、村(居)委会、民兵连:

    民兵是我国武装力量组成部分,农村社区民兵干部是完成民兵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参与者,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民兵干部管理,确保民兵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确保民兵“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根据民兵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管武装制度,经镇党委、政府、武装部研究,制定《古市镇农村社区民兵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现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松阳县古市镇委员会

                                                   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9日  

 

  

 

 

古市镇农村社区民兵干部管理实施办法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干部是领导和组织民兵完成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参与者。落实党管武装原则,实行双重领导原则,即接受镇武人民武装部领导又接受村(社)党支部、村(居)委会领导。确保民兵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确保民兵“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加强对民兵干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浙江省、丽水市及松阳县委党管武装工作纪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我镇农村社区民兵干部管理实施办法。

一、民兵干部军政素质建设要求

农村社区民兵连长应由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年纪较轻、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军事素质、热爱民兵热爱武装工作的人员担任,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原则上由村社两委成员兼任,注重在转业、退伍军人中选拔;对同时是村社两委成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身份的合适人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周岁,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年纪偏大或长期外出不能履行民兵连长职责的,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处理的,不能落实上级军事机关布置各项民兵工作的,应及时调整。

二、民兵干部选拔推荐程序

1、民兵连长选拔推荐。先由村社党支部推荐军政素质好的人选,经公安、纪委等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经镇人民武装部研究,报请镇党委同意,发文任命并报县人民武装部备案。各村社党支部未经镇党委、人武部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民兵连主要干部。对非党员的民兵连长,党支部要加强教育,鼓励其努力工作,自觉学习党的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政治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符合入党条件的,村社党支部要重点培养。村社民兵干部个别未选进入村社“两委成员”,各方面条件较好的,村社党支部可推荐到村其它村级组织,使他们锻炼成长。在党组织充分考虑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合适的民兵连长人选,就由村社支部书记担任,村“三委”主要干部担任的不享受民兵连长补助待遇。

2、民兵连指导员任命。村社民兵连指导员一般由村社党支部(总支)书记担任,经镇人民武装部研究,报请镇党委同意,发文任命并报县人民武装部备案。

3、民兵连副连长、副指导员任命。村社民兵连副连长、副指导员由村社“两委”成员兼任。经镇人民武装部研究,报请镇党委同意,发文任命并报县人民武装部备案。

4、民兵班、排长任命。由村社党支部(总支)研究任命。民兵排长由退伍军人或参加训练合格人员担任,各班班长由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并熟悉业务人员担任。

三、民兵干部职责及相关要求

农村社区民兵干部根据民兵职责、民兵连长职责、民兵指导员职责要求负责本民兵连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日常管理,负责民兵连的政治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和配合连长狠抓军事训练、日常管理、组织整顿和干部调整配备,总结表彰先进,并随时做好战备应急工作。

随时作好完成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准备,达到平时应急、战时应战要求,促进军事与经济工作的有效落实。

民兵干部管理本村社民兵工作,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布置的各项任务,性质有特殊性。对村社党支部书记、村社主任、村社监督委主任兼任民兵连长的要确保有足够时间做好民兵工作。

四、积极发挥民兵作用

农村社区民兵干部要在镇人民武装部、村社“两委”领导下,抓好本村社民兵工作“三落实”,即政治落实、组织落实、军事落实,做到民兵“召之即来,来之能用”,组织民兵学习政治理论和军事知识,提高政治素质,熟悉和掌握民兵分布和外出情况以及联系,落实民兵军事训练任务,政治教育和组织整顿,特别是基干民兵的整组工作,组织好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工作,组织好应征青年征兵体检,组织好民兵在森林扑火、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理、治安巡逻、设卡追捕、保障部队边境、拥军优属等各项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做到应急时民兵拉得出,用得上。

各村社民兵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和村规民约,自觉学习政治、军事理论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素养,积极参加军事训练,掌握军事技能,提高军事素质和遂行保障能力,外出要做好请销假制度,加强社情、敌情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切实把民兵工作抓好、落实好,为古市镇民兵组织建设和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附件: 民兵连长政审材料登记表

 

 

 

 

 

 

 抄送:县人武部。

松阳县古市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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