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文件及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33252877070942X5/2020-09429 主题分类: 体育
发布机构: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2-08
文号: 松政办发〔2020〕64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SYD01-2020-0017
有效性: 有效

2020年25号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运动休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20-12-09 08:26:45 来源: 松阳县 责任编辑: 赖以超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1/5/21/art_1229360663_2285384.html

KSYD0120200017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运动休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加快发展运动休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8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加快发展运动休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

的实施意见

 

运动休闲产业是运动休闲产品和服务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经济活动的总和,是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发挥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引领作用,有效扩大体育消费,不断满足群众运动休闲需求,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7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政策意见》(丽政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松阳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最终奋斗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内生活力,增加市场供给,提升体育消费品质和产业能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消费需求,推动运动休闲产业成为松阳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引擎,为打造囊括“食养、药养、水养、体养、文养、气养”全领域、全县域的康养地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加大运动休闲产业规划、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运动休闲要素集聚、产业项目集成。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充分释放体育市场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加快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等场地建设,推动高端运动项目落地,体育消费供给更加丰富、多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坚持因地制宜。发挥松阳县特色资源优势和运动休闲产业基础优势,持续做大做强“田园松阳”品牌,推动运动休闲消费市场健康繁荣,打造松阳运动休闲新名片。

坚持融合发展。发挥“运动休闲+”作用,推动运动休闲与旅游产业、展会经济、时尚创意、乡村振兴、健康养老等融合发展,补长产业链,做强创新链,提高运动休闲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全县体育消费市场更加活跃,运动休闲产业规模更加壮大,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越,基本形成“政策引领、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融合发展”的运动休闲产业发展新格局。

持续壮大产业规模。全县运动休闲产业市场主体数量增加,形成以健身休闲、节庆赛事、体育培训、场馆服务等为核心业态的运动休闲产业体系,集聚一批主业突出、产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具佳的运动休闲示范项目。

持续完善项目体系。大力发展社会普及度高、群众参与性强的传统体育项目,加快发展市场增长快、成长性好的新兴运动项目,丰富全县运动休闲项目供给。

持续释放消费活力。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战略,增强体育健身消费意识。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重点乡镇半小时健身圈,新建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平方米。到2025年,经常性体育锻炼人口占总人口一半以上。

持续优化产业环境。设立运动休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为运动休闲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管,引导企业自律,努力成为运动休闲产业发展沃土。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运营运动休闲场地设施。逐年提高松阳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重点乡镇“半小时健身圈”。新建一批笼式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智能骑行绿道和健身步道。开展运动休闲公园建设,在城区和各镇(街道)符合条件的公园增加运动休闲设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等利用闲置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专项运动休闲经营性场馆,积极打造运动休闲服务基地。

(二)丰富运动休闲项目。鼓励有条件的社会体育组织成立职业俱乐部,支持俱乐部大力发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路跑等社会普及度高、群众参与性强的传统体育项目,加快发展自行车、网球、攀岩、漂流、皮划艇、赛艇、电子竞技等市场增长快、成长性好的新兴运动项目。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体育社会团体,进一步丰富体育市场主体和市场供给,发挥行业协会在引导产业布局和拓展业务领域等方面的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作用。

(三)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利用松阳县城中心及周边特色景点与道路、三都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四都乡特色古村等资源优势,持续举办田园松阳国际马拉松、松阳天空跑国际挑战赛、四都美丽乡村定向越野赛等一批国内外影响力和品牌力较大的体育赛事。利用横坑村和吊坛村及其周边古道、公路网络,将自行车项目文化、越野跑文化与横坑村、吊坛村的民间民俗传统文化相结合,创新举办田园松阳户外多项赛。利用樟溪乡力溪湖,创新举办松阳力溪湖湿地皮划艇大赛,营造优质的水上运动氛围。强化对社会赛事、商业赛事的宣传,培育更多赛事列入《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

(四)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引导运动休闲企业向县城中心和三都乡、四都乡等重点乡镇集聚发展,形成具有鲜明特色、较大影响力、较强拉动作用的产业功能区。推进四都国际休闲乡村片区、三都越野运动乡村片区、樟溪水上运动乡村片区等运动休闲乡村建设,促进运动体验、体育培训、休闲娱乐等形式的运动休闲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体育旅游精品项目,重点开展省级运动休闲小镇、省级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以及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创建。

(五)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市场主体在资源整合、业态叠合、消费场景提升、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将运动休闲项目与旅游项目、养老项目、度假项目等有机结合,推动运动休闲产业与相关的旅游、文化、健康等产业积极融合,互利共赢。依托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四都国际休闲乡村片区、安民乡红色森林运动乡村片区等优质平台,因地制宜开发“运动休闲+”展会、旅游、红色研学教育等产品,打响“田园松阳”“松阳古村落”等品牌,不断丰富体育产品和体育旅游服务的有效供给。

(六)引导产业升级发展。依托现有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发展前景的运动休闲企业。引导大木山茶园骑行基地、七沐山滑草场、双童山户外综合体等运动休闲服务业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不断提高企业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智能体育产业,加强智能体育产学研合作,鼓励体育企业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创新产品与服务。顺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推动智能运动休闲乡村建设,促进乡村运动休闲产业与餐饮、住宿、旅游、康养、文化娱乐、广告传媒、科技信息、会展博览、商业商务等产业的融合创新与升级发展。

(七)扩大体育参与人口。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利用各类媒体,推广科学健身理念和知识。推动各类运动项目广覆盖、常态化开展,做大做强体育培训市场。广泛开展游泳、足球、篮球、击剑、跆拳道、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运动项目的技能培训,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训练营等建设。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倡导举办各类运动项目的校际联赛、俱乐部联赛、青少年赛事。

(八)激活市场消费潜力。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作用,指导各类人群积极参与科学健身,培养和扩大体育消费人群。发挥田园松阳旅游品牌和民宿产业优势,提高松阳“月月有赛事、周周有活动、人人来参与”群众运动休闲活动品牌影响力。激发群众参与古道越野、自行车运动、户外拓展、皮划艇、桨板等运动休闲热情,推动形成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培育消费新模式,鼓励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活动。打造消费新业态,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动休闲服务综合体。

五、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体育发展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社会资本进入运动休闲产业领域,建设运动休闲设施,开发运动休闲产品,提供运动休闲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运动休闲企业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小微运动休闲企业的贷款支持。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为运动休闲服务机构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

(二)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将运动休闲专业人才纳入松阳县引才平台,培养引进高层次竞技体育、休闲体育、体育经济、体育管理等人才,构建科学有效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对体育产业作出突出贡献个人按有关政策进行奖励和资助;鼓励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从事体育产业工作。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育,鼓励街道(乡镇)、社区(村)等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三)落实税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各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运动休闲企业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企业向贫困和农村地区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可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四)保障产业用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运动休闲产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闲置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体育设施。

六、工作保障

(一)建立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运动休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文广旅体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旅体局,负责跟进和落实运动休闲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项目业主。

(二)健全工作机制。将发展运动休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松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发改、财政、文广体旅、教育、统计等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作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培育和支持专业化赛事运营企业与体育协会(社团)、民办非企业组织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体育赛事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样化运营模式,打造和完善政府支持社会力量承办赛事的配套服务体系和平台。

(三)加强监测评价。完善运动休闲产业统计工作,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运动休闲产业发展的动态分析和监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四)完善监管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监管,规范运动休闲市场责任主体行为、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加强运动休闲市场社会组织、企业、从业人员的信用建设,优化运动休闲产业发展环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8日印发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