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475_9/2020-1671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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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竹源乡 | 成文日期: | 2020-12-31 |
文号: | 竹政〔2020〕6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SYD99M-2020-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松阳县竹源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
乡各科室、行政村: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乡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乡班子会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列入《松阳县司法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已经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松阳县竹源乡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松阳县竹源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1
松阳县竹源乡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竹源乡教育质量奖实施办法 | 竹政[2015]46号 |
2 | 竹源乡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实施方案 | 竹政[201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