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情况通报的函
索引号: 00266428_1/2020-10272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0-12-30 08:48:24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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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卫生健康局文件

 

松卫〔2020118号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情况通报的函

 

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担单位

根据县政府、县食安办工作部署及食品安全工作的任务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松阳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机制的通知》(松卫计〔2016〕113号)和《松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样检测计划的通知》(松食安委办〔2020〕6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情况及会商分析情况函告如下:

一、食品监测种类和项目

2020年化学污染物监测食品类别包括:谷物大米、面粉及其制品、淀粉类制品(粉丝、粉条)、烘烤、腌、腊肉制品烤肉、腊肉、腌菜、香肠、熟肉制品、茶叶(茶青、干茶)、蔬菜、水果、食用菌及谷类、畜产品(猪肉、肉鸡、鸡蛋)、林产品(香榧、油茶籽、中药材)、水产品(鱼类、龟鳖类)等,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含铝添加剂、亚硝酸盐、农药残留、三氯杀螨醇、硫丹、三唑磷、毒死蜱、联苯菊酯、甲氰菊酯、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沙星类、呋喃类、氯霉素、氟苯尼考、磺胺类等。

2020年食品污染及其致病因子监测主要食品类别包括:含皮蛋、包装饮用水、直饮水、调味酱等,检测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埃希氏菌计数、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铜绿假单胞菌、霉菌、酵母、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诺如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等。

二、任务完成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共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525件,全县共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328例,县人民医院上报 199例,采集样本193份,疾病包括急性胃肠炎179例、副溶血性弧菌病3等,上报病例中无重症病例,无死亡病例。上报病例中共监测发现阳性病株8例,其中沙门菌5例,副溶血弧菌3例。暴露食品前几位分别是肉类-蔬菜类-粮食类-水产品。场所大部分是在家庭。县中医院上报65例,病例信息按时上报。2020年共发生蘑菇中毒15例、2起食源性疾病事件,均是由进食野生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共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386批次,不合格23批次。其中:流通环节379批次,12批次不合格;生产环节(小作坊)108批次,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6.3%;餐饮环节184批次,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7.8%;食用农产品74批次,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5.95%;茶叶641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检测结果通过县政府网对外公示,按要求录入和上报检测数据及结果,对不合格产品开展立案调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食用林产品种植基地、野生动物养殖基地等22家主要食用林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禁限用农药、抗生素等投入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测,未发现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和抗生素。对全县主要野生动物经营和生产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案件2020年下半年对全县香榧、油茶和中药材进行抽检,共抽检55个批次,其中香榧25个批次,油茶25个批次,中药材5个批次,其中25个批次结果已出,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我县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良好,未接到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未发生食用林产品案件。

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配合省市开展质量安全抽检。今年共组织县级农产品监测42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281批次,合格率99.6%。茶叶118批次(茶青5批次、干茶113批次),蔬菜88批次,水果40批次,食用菌及其他7批次,畜产品144批次,水产品22批次,1批次禽蛋监督抽检不合格,检测出禁用物质氟苯尼考,1批次葡萄(阳光玫瑰)风险抽检不合格,检测出常规农药氯氟氰菊酯超标。

三、食品风险监测隐患分析

通过各部门密切配合,在各领域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了全方位的监测,从2020年的风险监测结果看,我县食品安全风险总体上处在较低水平,但部分领域食品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污染及其致病因子监测结果分析

目前各类食物样品监测已出结果的均未超标,还有部分监测结果未反馈。夏季高温,食源性疾病病例增加,即食食品还是潜在致病危险,还需要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加强管理。

(二)生产环节抽检结果分析

以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豆制品、中秋节期间月饼为重点开展监督抽检,不合格的2批次为粮食加工品菌落总数超标不合格,展中秋节期间月饼专项抽检27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开展豆芽专项抽检1次,开展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13批次,均为合格,未发现抗生素等相关安全隐患。

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在加工杀菌环节未落实到位,杀菌不彻底导致了预包装食品菌落总数超标,现已立案调查。

(三)食用农产品环节抽检结果及情况分析

1.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全年对农贸、农批市场,生鲜超市开展蔬菜、肉类、禽蛋、水产、水果监督抽检共计301批次,不合格10批次。其中:

(1)水产4批次:1批次水产(黄鱼)检出氧氟沙星;3批次梭子蟹重金属镉(以Cd计)含量超标;

(2)畜禽肉及其产品3批次:2批次禽蛋(农家土鸡蛋、红壳鸡蛋)分别检出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磺胺甲基嘧啶+磺胺甲恶唑+磺胺二甲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喹恶啉+磺胺嘧啶等),1批次猪肉检出氧氟沙星。

(3)蔬菜3批次:2批次菠菜毒死蜱残留超标;1批次韭菜克百威残留超标。

上述10批次不合格产品均已立案调查,查找不合格食品来源及产生食品安全风险原因。经查,均为外县市购进,并依法进行整改及处理。

2.流通环节(散装、预包装食品):对超市、食杂店等开展散装、预包装食品共计69批次,不合格2批次,为中秋月饼专项检出2批次月饼食品添加剂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经查,为我县食品小作坊生产,对经营及生产环节均开展立案查处。

3.生产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小作坊开展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豆制品等监督抽检62批次,不合格的2批次为粮食加工品菌落总数超标。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在加工杀菌环节未落实到位,杀菌不彻底导致了预包装食品菌落总数超标,现已立案,要求企业对产生不合格食品问题进行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4.餐饮环节:针对白酒、火锅底料、酱卤食品、蔬菜(豆芽、韭菜)、水产品(淡水鱼)、油炸面制品、自制饮料等餐饮食品及餐具开展夏季高风险食品监督抽检,共计110批次,不合格3批次。其中:1批次油炸面制品(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超标,标准值为≤100(mg/kg),实测值为411mg/kg,已立案查处。根据调查情况,已经对供货小餐饮店进行立案调查,涉刑已移送公安立案查处。2批次餐饮原材料:1批次黑鱼检出氧氟沙星;1批次黄豆芽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均为外县市货源,已立案查处。

5.茶叶专项:本年对茶叶市场及茶叶电商开展监督抽检共计508批次,结果均为合格。

四、抽检不合格处理情况

市场监管局根据年度抽检计划及物防工作要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溯源开具责令召回通知书,并将不合格相关材料移交稽查大队进行立案查处。并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进行会商,对目标物开展先期调查,开展摸底调查等案件相关工作。各不合格食品案件均陆续做好核查处置工作。

五、工作建议

(一)强化食品风险监测结果信息预警作用。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单位,在食品风险监测工作过程中,相关监测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要及时上报县食安办,有效发挥食品风险监测预警作用,方便采取相关措施,确保食品领域的安全。

(二)加强监测结果的跟踪研判。部分任务承担单位监测结果尚未出来的,请及时跟踪和综合分析,做出研判,并把有价值的信息报送县食安办。

(三)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能力。部门之间应通力协作,加强食品风险监测的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最大限度的发挥各自优势,及时发现风险和隐患。

(四)进一步加强本地产品监测力度加大农业农村部门的检测力度,严格按照标准重点加强农资店监管,严禁销售所有禁限用农药,含丽水市禁限用农药目录中的品种。对部分农资店在禁止销售时间节点前集中推荐销售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理并重点监管。加大规模生产基地的巡查和宣传,严防个别生产者从外地和网络购买禁限用农药品种。

(五)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及工作方向。监管部门要将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工作重点,继续稳步开展食品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有序推进省市各级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做好不合格核查处置工作,按时公布、录入、上报食品安全监督检测结果,做好风险预警等消费警示,做好食品安全分析,达到食品安全治理效果。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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