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478_3/2020-1670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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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裕溪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12-28 |
文号: | 裕政〔2020〕49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SYD99T-2020-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KSYD99T-2020-0001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文件
裕政〔2020〕49号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各中心、各办: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乡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乡班子会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列入《松阳县裕溪乡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已经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裕溪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裕溪乡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通知 | 裕政〔2014〕24号 |
附件2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松阳县裕溪乡残疾人优惠扶助办法的通知 | 裕政〔2013〕32号 |
抄送:县司法局 |
裕溪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