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331124000000/2020-10180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20-12-28 14: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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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县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松阳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为重点,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借鉴“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模式,将绿色工业、农业和生活水平提升与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有机融合,为丽水市“无废城市”建设贡献松阳力量。

二、总体目标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与多部门协同治理,力保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推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实现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健全规章制度、促进技术创新、推进市场机制、强化监管能力,形成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管理的“无废松阳”新模式。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补齐能力短板

着力解决当前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个别类别的固体废物收运处置能力不足、数字化综合管理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助力促进形成“无废松阳”建设长效机制。

(二)坚持分类施策,注重特色创新

重点识别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五类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持续提升我县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三)坚持理念先行,倡导全民参与

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依法确立开展绿色生产、清洁生产理念,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高各类固体废物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建设范围及时限

松阳县3个街道、5个镇、11个乡”所辖的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建设时限为3年,即20205月至202212月。

五、工作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

1.贯彻落实“无废浙江”建设指标体系,发挥导向引领作用。贯彻落实“无废浙江”建设指标体系,统筹推进固体废物“三化”、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固体废物统计制度与方法,统一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牵头单位:松阳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土壤办”);责任单位:土壤办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以下任务均需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围绕“无废浙江”建设指标体系,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主要固体废物为重点,补齐短板,建立明确的任务清单及其配套的项目清单,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土壤办;责任单位:土壤办成员单位)

3.统筹城市发展与固废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在生产制造全过程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循环型生产方式,通过绿色设计、改善工艺流程、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等措施,从源头减少能源资源消耗与固体废物产生。统筹组织开展区域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调查评估,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明确规划期内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需求,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责任单位:土壤办成员单位)

4.系统梳理并建立健全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与标准。全面梳理五大类固体废物现有的各项制度,有缺项的或不完善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对未制订制度的,可通过借鉴的方式开展相关制订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实施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已建成或新建观光工业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接受公众参观。优先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改建扩建,努力化解“邻避效应”。(责任单位:土壤办成员单位)全面推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固体废物产废者的指导服务。2020年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达到80%(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指导,经济商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参与)

5.充分发挥“花园云”优势,推动管理手段数字化转型。打通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花园云”优势,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推动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监管“一张网”。(牵头单位: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商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

(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与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

1.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按照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企业和谐化的要求,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做到应建必建。按绿色矿山标准推进规划期内拟建、改建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建成率100%(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商务局、应急管理局)

2.深入推进绿色制造工程体系和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大力推进互联网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等工业绿色化,创建培育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2020-2022年,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5%(牵头单位: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集聚区管委会)持续贯彻落实不锈钢行业企业1331”整治工程,全力推进不锈钢产业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见效。(牵头单位:集聚区管委会、叶村乡政府、赤寿乡政府;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商务局)

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完成省治水办下达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县治水办;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集聚区管委会)推进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2022年底全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确保达到80%。(牵头单位:建设局)

3.强化全过程管理,补齐利用处置能力短板,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引导矿山企业的科技投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推进矿山企业转型升级,拓展矿山产品链。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探索对污泥、废弃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经过处理后循环利用,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率。(牵头单位:经济商务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加快推进松阳县不锈钢行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升废旧砂轮片、拉拔灰等资源化利用水平。(牵头单位:集聚区管委会、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工作模式,2020年年底前要部署启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工作,并将承担统一收运工作的单位信息上报省生态环境厅。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流失,确保工业固体废物转移有据可查。2020年底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以上。(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集聚区管委会、经济商务局、财政局)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1.提升畜禽养殖管理水平,减少源头污染。根据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生态消纳的治理目标,在测算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产生量的基础上,科学配套消纳地和消纳模式,明确养殖废弃物去向,实现生态消纳。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大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推广异位发酵技术,到202112月底,实现存栏3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异位发酵床全覆盖。到202012月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巩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成果,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到202012月底,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科技局、生态环境分局)

2.推动秸秆收集机械化,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持续开展实施秸秆禁烧重点防控区域奖补政策,依靠秸秆(茶叶枝条)收储转运中心为核心,逐步构建完善的“划片收储、集中转运、规模利用”的收储利用体系模式,培育、扶持一批秸秆收集企业,形成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政府扶持、企业主体、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行”的秸秆收贮运体系。拓宽秸秆利用途径,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全面推广秸秆打捆机应用,探索打捆秸秆利用渠道。开发茶园秸秆覆盖、马铃薯秸秆覆盖免耕、香榧林秸秆防冻、作为基料种植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探索秸秆消纳途径,做好技术指导协调。大力普及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优化提升秸秆肥料化利用水平。积极探索秸秆固化成型、炭化、气化及直燃供热、供电等能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到202012月底,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3.健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防范农药废弃包装物污染。建立“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协调监督、经营单位折价回收、农资经营企业集中存放运输、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规范化处置”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到202012月底,全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4.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提升回收处置率。贯彻落实丽水市规范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监管流程、信息统计、农膜市场准入等相关政策制度。积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农户共同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将废旧农膜回收工作纳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加强无害化处置。加大农膜使用技术支撑,开展农膜覆盖技术指导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到202012月底,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

5.加强农作物肥药管理,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创建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动“三品一标”建设。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技术。到202012月底,全县完成创建省级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4个,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比例达到56%以上,农药使用较2019年减少35.5吨,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达到39千克/公顷以下,不合理化肥使用较2019年减少2000吨,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达到410千克/公顷以下。(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四)推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1.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和宣传,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质量和效果。推进生活垃圾“零填埋”、“零增长”工作,2020年底全县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实现“零增长”目标,2022年底全县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动生活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快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进度。(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完善大件垃圾、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制度,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建设,2022年底,完成松阳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将县城范围内的废品回收站点、报废汽车拆解企业集中入驻,统一管理,基本建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到2022年底,培育有实力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2家以上。(牵头单位: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2021年底,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到2022年底,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经济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建设局)

3.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产业发展。通过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等,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牵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快递包装环保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环保包装材料应用比例,从2020年开始,每年环保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牵头单位:邮政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经济商务局)

(五)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扶持,提升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水平

1.摸清建筑垃圾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强全过程管理。科学规划建设乡镇建筑垃圾收集暂存点,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6月底,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成运行,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到2021年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60%以上。开展存量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集聚区管委会、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贯彻落实丽水市装配式建筑相关行动与政策,到202012月底,全县力争实现新建装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25%;力争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7%以上;到202112月底,全县力争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以上,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牵头单位:建设局)

(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

1.严格项目准入,筑牢源头防线。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管理制度,指导新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明确管理对象和源头,预防二次污染,防控环境风险。加快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开发应用有利于危险废物减量的工艺技术。(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经济商务局、集聚区管委会)

2.强化数字化管理手段,夯实过程严控基础。认真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制度,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转移、贮存、处置情况。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并纳入环境保护考核指标体系中,对未落实危险废物监管责任的乡镇(街道),将综合运用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措施。全面实施危险废物数字化管理,充分依托浙江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及时通过数字化手段掌握危险废物流向,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建立危险废物处置转移联单与电子运单互联体系,到202212月底,危险废物运输联单和电子联单互联率达到100%(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集聚区管委会)

3.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进行规范分类处置。到202012月底,全县医疗废物规范分类管理达到10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到202212月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确保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提升医疗废物监管水平,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的收运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系统进行电子化系统对接工作,实现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

4.以小微产废企业、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弃物为重点,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服务。到202012月底前,设立小微企业、汽修行业、实验室废弃物统一收集点,着力解决小微产废企业、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实验室废弃物等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畅问题。教育、科技、环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废物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923号)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实验室废物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处置单位落实各自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强化对实验室废物收集处置过程的监督管理,对相应违法行为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切实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集聚区管委会)

5.加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利用处置水平。加快新建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到202011月底,丽水市工业污泥项目(松阳)建成,补齐不锈钢酸洗污泥处置短板。(牵头单位:集聚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整治提升,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规范企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发改局、集聚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深入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及信息报告公开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将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监管执法,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1.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优惠政策的,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实行减免,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牵头单位:税务局;责任单位:经济商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在农业补贴中,加大对畜禽粪污等综合利用的补贴力度。(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强化政府主导,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大对政府绿色采购中循环利用产品种类的采购力度。(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经济商务局)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牵头部门:经济商务局;配合部门: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建设局、财政局)依托现有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可解决突出固体废物处置问题的环保企业集群,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固体废物经济模式,形成区域新型经济增长极。(责任单位:土壤办成员单位)

(八)坚持长效常治,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制度化

1.夯实产生者的主体责任。强化法治思维,污染物产生者必须依法承担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延长产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巩固污染治理成果,促使产生者从源头作好生态设计,推进源头减量,推动无害化利用处置。(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商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指导)

2.压实政府的监管职责。明确政府污染防治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理念,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健全长效机制,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我县固体废物管理水平。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巡查机制。2021年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到90%。(牵头部门:土壤办;责任单位:土壤办成员单位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安排,编制《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二)组织开展实施。“无废松阳”建设相关责任单位要围绕建设内容,有力有序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确保202212月底前实施方案中规定任务落地见效,所有省考核指标目标值(要求)全部达标。

(三)开展评估总结。20229月底前,对“无废松阳”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12月底前,按照要求,接受省市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评估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集聚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实监管力量,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激励措施,协同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土壤办成员单位

(二)强化督查考核“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分年度考核,建立反馈整改机制,对“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及时限期整改。202212月底前,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评估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内容。(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土壤办成员单位

(三)加大要素投入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产学研用平台建设,服务全县“无废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土壤办成员单位

(四)严格监管执法充分发挥乡镇“四个平台”属地监管作用,从“生产源头、转移过程、处置末端”等三个环节重点突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经济商务局、建设局、公安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对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县纪委)

(五)加大宣传力度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推广工作。紧密结合新媒体技术,构建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培育“无废”文化。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全面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氛围。(责任单位:土壤办成员单位)

 

附件:1.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与责任清单

      2.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

      3.松阳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4.松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2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与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参与部门)

备注

强化顶层设计,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

1

贯彻落实“无废浙江”建设指标体系,发挥导向引领作用。贯彻落实“无废浙江”建设指标体系,统筹推进固体废物“三化”、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固体废物统计制度与方法,统一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

土壤办

土壤办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以下任务均需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

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围绕“无废浙江”建设指标体系,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主要固体废物为重点,补齐短板,建立明确的任务清单及其配套的项目清单,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土壤办

土壤办成员单位


3

统筹城市发展与固废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在生产制造全过程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循环型生产方式,通过绿色设计、改善工艺流程、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等措施,从源头减少能源资源消耗与固体废物产生。统筹组织开展区域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调查评估,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明确规划期内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需求,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

/

土壤办成员单位


4

系统梳理并建立健全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与标准。全面梳理五大类固体废物现有制定的各项制度,有缺项的或不完善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对未制订制度的,可通过借鉴的方式开展相关制订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实施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已建成或新建观光工业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接受公众参观。优先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改建扩建,努力化解“邻避效应”。

/

土壤办成员单位


全面推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固体废物产废者的指导服务。2020年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达到80%

生态环境分局

经济商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


5

充分发挥“花园云”优势,推动管理手段数字化转型。打通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花园云”优势,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推动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监管“一张网”。

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商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与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

6

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按照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企业和谐化的要求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做到应建必建。按绿色矿山标准推进规划期内拟建、改建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建成率100%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商务局、应急管理局


7

深入推进绿色制造工程体系和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大力推进互联网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等工业绿色化,创建培育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2020-2022年,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5%

经济商务局

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集聚区管委会


持续贯彻落实不锈钢行业企业“1331”整治工程,全力推进不锈钢产业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见效。

集聚区管委会、叶村乡政府、赤寿乡政府

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商务局


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完成省治水办下达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县治水办

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集聚区管委会


推进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2022年底全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确保达到80%

建设局

/


8

强化全过程管理,补齐利用处置能力短板,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引导矿山企业的科技投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推进矿山企业转型升级,拓展矿山产品链。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探索对污泥、废弃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经过处理后循环利用,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率。

经济商务局、应急管理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


加快推进松阳县不锈钢行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升废旧砂轮片、拉拔灰等资源化利用水平。

集聚区管委会、经济商务局

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


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工作模式,2020年年底前要部署启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工作,并将承担统一收运工作的单位信息上报省生态环境厅。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流失,确保工业固体废物转移有据可查。2020年底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以上。

生态环境分局

集聚区管委会、经济商务局、财政局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9

提升畜禽养殖管理水平,减少源头污染。根据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生态消纳的治理目标,在测算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产生量的基础上,科学配套消纳地和消纳模式,明确养殖废弃物去向,实现生态消纳。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大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推广异位发酵技术,到202112月底前实现存栏3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异位发酵床全覆盖。到202012月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巩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成果,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到202012月底,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农业农村局

科技局、生态环境分局


10

推动秸秆收集机械化,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在着力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的同时,要拓宽秸秆利用途径,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全面推广秸秆打捆机应用,探索打捆秸秆利用渠道。开发茶园秸秆覆盖、马铃薯秸秆覆盖免耕、香榧林秸秆防冻、作为基料种植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探索秸秆消纳途径,做好技术指导协调。大力普及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优化提升秸秆肥料化利用水平。积极探索秸秆固化成型、炭化、气化及直燃供热、供电等能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到202012月底,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鼓励秸秆回收利用企业建立收储运体系。

农业农村局

/


11

健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防范农药废弃包装物污染。建立“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协调监督、经营单位折价回收、农资经营企业集中存放运输、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规范化处置”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到202012月底,全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农业农村局

生态环境分局


12

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提升回收处置率。贯彻落实丽水市规范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监管流程、信息统计、农膜市场准入等相关政策制度。积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农户共同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将废旧农膜回收工作纳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加强无害化处置。加大农膜使用技术支撑,开展农膜覆盖技术指导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到202012月底,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农业农村局

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


13

加强农作物肥药管理,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创建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动“三品一标”建设。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技术。到202012月底,全县完成创建省级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4个,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比例达到56%以上,农药使用较2019年减少35.5吨,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达到39千克/公顷以下,不合理化肥使用较2019年减少2000吨,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达到410千克/公顷以下。

农业农村局

/


推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14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和宣传,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质量和效果。推进生活垃圾“零填埋”、“零增长”工作,2020年底全县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实现“零增长”目标,2022年底全县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

推动生活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快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进度。

建设局

发改局、财政局


完善大件垃圾、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制度,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建设,到2022年底,完成松阳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将县城范围内的废品回收站点、报废汽车拆解企业集中入驻,统一管理,基本建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到2022年底,培育有实力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2家以上。

经济商务局

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


2021年底,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到2022年底,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

经济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发改局、建设局


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产业发展。通过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等,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

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推进快递包装环保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环保包装材料应用比例,从2020年开始,每年环保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

邮政局

市场监管局、经济商务局


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扶持,提升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水平

17

摸清建筑垃圾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强全过程管理。科学规划建设乡镇建筑垃圾收集暂存点,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农业农村局

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6月底,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成运行,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到2021年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60%以上。开展存量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

建设局

集聚区管委会、发改局、经济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18

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贯彻落实丽水市装配式建筑相关行动与政策,到202012月底,全县力争实现新建装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25%;力争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7%以上;到202112月底,全县力争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以上,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

建设局

/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

19

严格项目准入,筑牢源头防线。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管理制度,指导新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明确管理对象和源头,预防二次污染,防控环境风险。加快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开发应用有利于危险废物减量的工艺技术。

生态环境分局

经济商务局、集聚区管委会


20

强化数字化管理手段,夯实过程严控基础。认真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制度,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转移、贮存、处置情况。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并纳入环境保护考核指标体系中,对未落实危险废物监管责任的乡镇、街道,将综合运用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措施。全面实施危险废物数字化管理,充分依托浙江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及时通过数字化手段掌握危险废物流向,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建立危险废物处置转移联单与电子运单互联体系,到202212月底,危险废物运输联单和电子联单互联率达到100%

生态环境分局

交通运输局、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集聚区管委会


21

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进行规范分类处置。到202012月底,全县医疗废物规范分类管理达到10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到202212月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确保达到80%以上。

卫生健康局

/


提升医疗废物监管水平,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的收运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系统进行电子化系统对接工作,实现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

卫生健康局

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


22

以小微产废企业、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弃物为重点,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服务。202012月底前,设立小微企业、汽修行业、实验室废弃物统一收集点,着力解决小微产废企业、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实验室废弃物等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畅问题。教育、科技、环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废物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923号)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实验室废物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处置单位落实各自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强化对实验室废物收集处置过程的监督管理,对相应违法行为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切实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集聚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


23

加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利用处置水平。加快新建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到202011月底,丽水市工业污泥项目(松阳)建成,补齐不锈钢酸洗污泥处置短板。

集聚区管委会

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


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整治提升,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规范企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

生态环境分局

发改局、集聚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4

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深入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及信息报告公开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将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监管执法,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生态环境分局

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优惠政策的,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实行减免,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税务局

经济商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


在农业补贴中,加大对畜禽粪污等综合利用的补贴力度。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26

强化政府主导,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大对政府绿色采购中循环利用产品种类的采购力度。

财政局

发改局、经济商务局


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

经济商务局

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建设局、财政局


依托现有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可解决突出固体废物处置问题的环保企业集群,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固体废物经济模式,形成区域新型经济增长极。

/

土壤办成员单位


坚持长效常治,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制度化

27

夯实产生者的主体责任。强化法治思维,污染物产生者必须依法承担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延长产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巩固污染治理成果,促使产生者从源头作好生态设计,推进源头减量,推动无害化利用处置。

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商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指导

土壤办成员单位


28

压实政府的监管职责。明确政府污染防治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理念,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健全长效机制,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我县固体废物管理水平。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巡查机制。2021年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到90%

土壤办

土壤办成员单位


保障措施

29

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集聚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实监管力量,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激励措施,协同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

土壤办成员单位


30

强化督查考核。把“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分年度考核,建立反馈整改机制,对“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及时限期整改。202212月底前,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评估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内容。

县委组织部

土壤办成员单位


31

加大要素投入。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产学研用平台建设,服务全县“无废城市”建设。

/

土壤办成员单位


32

严格监管执法。充分发挥乡镇“四个平台”属地监管作用,从“生产源头、转移过程、处置末端”等三个环节重点突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

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经济商务局、建设局、公安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

/


对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县纪委

/


33

加大宣传力度。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推广工作。紧密结合新媒体技术,构建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培育“无废”文化。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全面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氛围。

/

土壤办成员单位



附件2

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建设(责任)单位

预期效果

投资金额

占地面积

完成年限

A

工业源固体废物

A4-1

源头

减量

清洁生产审核

/

经济商务局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5%

/

/

2022.12

A4-2

绿色矿山建设

4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完成4个绿色矿山建设

150万元


2021.1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A4-3

利用处置

松阳县不锈钢行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0.4万吨/

丽水佳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提升废旧砂轮片、拉拔灰等资源化利用水平

/

/

2022.12

危险废物

A4-4

利用处置

丽水市工业污泥项目(松阳)

10万吨/

松阳光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补齐表面处理污泥处置短板

32000万元

37916m2

2020.11

A4-5

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贮存平台项目

1万吨/

待定

解决小微企业危废收集处置难问题

/

/

/

B

农业源固体废物

B4-1

农业绿色发展

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4

农业农村局

实现六个一目标:建设一片规模基地、制定一个操作规程、新增一批绿色产品、打响一个区域品牌、提升一个特色产业、带动一方农民致富

/

/

2020.12

C

生活源固体废物

C4-1

收集、利用、处置

松阳县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

/

建设局

沼气发电

1206万元

1664m2

2021.06

C4-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10万吨/

建设局

建成建筑垃圾利用处置中心,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3610万元

52.6

2019.08

C4-3

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

建设一座日处理220吨的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以及新、改建相应的垃圾中转站

建设局

实现城市生活废弃物分拣、资源化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最大程度上实现城市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11820万元

18297.7

2022.12

 

 

 


附件3

松阳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县府办、县金融办、集聚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

 


附件4

松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行政审批中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发改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集聚区管委会、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