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三大检司协作监督模式促进社区矫正规范化
索引号: 00266420_6/2020-10036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12-10 16:36:06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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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司法局聚焦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与检察机关协作打造驻点式、参与式、靶向式三大监督模式,做到源头预防、全程监管、及时整改,全面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一、实行驻点式监督。检司协作构建“1+3+8”监督实体平台,即以社区矫正大队与第三检察部为1联动中心,下设3个社区矫正派驻检察室,按片区联系8个社区矫正中队,实现点对点监督。一是监督指导专业化。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纪检、预防、民事、刑事执行检察等业务更专、信息更集中的优势,给予社区矫正工作专业监督指导,对平时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处理,以联席会议形式梳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情况通报常态化。社区矫正中队每月根据辖区矫正对象工作、思想动态及监管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定期通报至派驻检察室,主动接受常态化监督。截至目前,各矫正中队发送情况通报70余期,相应派驻检察室根据通报进行回访20余次。

二、实行参与式监督。一是抽查式参与。检察机关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寻求合适时机,选取社区矫正中队教育、合议等执法活动,参与其中进行观摩,对日常工作流程、档案等进行现场把控,即时即改,有效降低各类监管风险。二是特约式参与。社区矫正中队视工作情况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日常监管工作,开展联合走访、谈话等活动,强化执法威慑性,并结合风险评估和季度评审,共同制定分类管理、预警防控等方案,通过集合多方意见避免疏忽风险,截至目前,训诫  8人、警告18人,无脱管、漏管现象。

三、实行靶向式监督。一是共性问题专项检。结合法律文书衔接、收监执行过程检查、涉嫌再犯罪、巡察反馈意见、信访举报或反映强烈等问题,社区矫正大队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监督10场次,一同研究制定专题通报,给予相关检察建议3个,各矫正中队均已整改到位。二是个性问题精准检。针对平时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个别问题、突出问题,由社区矫正大队、第三检察部抽取2人组成小组,重点监督整改情况,建立起“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回访落实”闭环检察监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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