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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时间:2020-11-05 16:50:48来源:松阳县作者:责任编辑:郑垚云点击数: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0年10月30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叶大利为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黄晓莲为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潘启才为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曹莉芳的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振忠的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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