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0年10月30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叶大利为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黄晓莲为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潘启才为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曹莉芳的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振忠的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