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0年10月30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振忠为松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李金泉为松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叶大利的松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慧亮的松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