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00266420_6/2020-07949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11-05 11:44:5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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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年,是全面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开局之年。松阳县司法局全年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全县域组织化提升年”“改革创新提升年”及省委政法委部署的“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抓改革、提能力,弘良法、保安全,强服务、促发展,为高质量推进“田园松阳”升级版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精准法律服务。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政治方向

进一步增强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一)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系列党内法规,不断开创全县司法局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紧密结合“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等活动,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红船精神、浙西南革命精神及新时期松阳精神。充分运用“学习强国”、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公务员网络学习等平台,分层次、有重点、多形式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法规政策,不断增强全局干部的纪律意识。

(三)积极开展多形式的廉政教育。不断深化廉政教育,着力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培训,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强化正面教育和警示震慑,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历史、先进典型,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忠诚意识和责任意识,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工作观,筑牢思想道德和纪律法规两道防线;突出形势政策教育、典型案例剖析,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专题辅导。

二、忠诚实干、砥砺奋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一是建立规范社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定期开展社区服刑、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存在的风险隐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隐患及其他风险隐患的排查分析,及时掌握各类社会风险隐患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针对性制定方案,逐一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以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牛鼻子”,认真贯彻省两办关于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和“群众诉求有人听、矛盾纠纷有人管、第一时间有人引导”要求,进一步深化“1+8+N”的矛盾纠纷调处模式,做深做细“N”个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指导工作。统筹全县调解资源,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仲裁、司法调解的工作衔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法院、综治、信访、劳动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大调解”的工作格局。探索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路径,重点破解司法所指导乡、村人民调解工作难题。建立常态机制,破解指导宽松软难题;创新机制方法,破解联动指导难题;强化队伍建设指导,破解调解员素质不高难题。三是抓好特殊人群管控。加强对新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研讨,推进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规范化,不断提升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大帮教”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推动社区矫正社会化发展。积极探索开展“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创建,构建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的智慧工作模式为目标,将“智慧矫正”整合应用于县级社区矫正中心,打造社区矫正智能化运作中心。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义工队伍,从社区矫正对象中挑选有专业技能、特长的人员,组建成义工队伍,服务于社会,为社会做贡献。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切实落实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审核、备案审查、清理工作,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认真谋划和科学制定《法治松阳建设规划》和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二是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并督促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按照时间节点,督促完成《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工作任务。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服务规范化建设,争取在2020年在全市率先完成县级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努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积极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过程中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功能,同时积极推进行政败诉案件通报惩罚机制,倒逼基层规范行政行为。四是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责,协助县府办编制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指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管理。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备。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加强乡镇街道、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牵头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五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六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精准服务企业能力水平。一是深入动态研究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隐患点,持续发布预警信息,权利为企业复工复产排忧解难。二是常态化开展“三服务”“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及时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开展企业“一对一”法律支持,举办企业家应对疫情网上“法治大讲堂”,开通公证服务企业绿色通道等方式,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三是定期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有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一是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依托“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容缺办”“代理办”“上门办”,努力实现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不断深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及民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二是结合撤村并村,重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搭建好实体平台,微调法律顾问人员,并重新签订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加强对“一村一法律顾问”日常动态工作考核,确保法律顾问下到基层、进到村里、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省、市部署,组织律师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三是推进法律服务智能化,加强与基础治理“四个平台”融合,加大智能自助终端设备的配备,切实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实现在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落实网上服务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和智能法律服务工具的推广。四是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围绕“便民性、社会性、专业性”三大特征,切实发挥司法所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教育改造特殊人群、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本地“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实施路径,优化机构设置、抓好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发挥职能作用,逐步构建全县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五)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方法,提升普法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做好“七五”普法终期迎检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工作,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开展“七五”普法终期检查督导工作,做好迎接省、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同时,根据省市普法办要求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二是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切实做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工作,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全县首个法治公园建设,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法治教育基地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综合效能,创建、提升国家、省、市、县四级“民主法治村 (社区)”。强化法治元素向街镇、村(社区)的延伸,不断增加基层公共设施的法治文化特色。四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五类”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完善我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2020年度全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档考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青少年进行普法;深入推进“送法下乡”等活动,真正将法律知识送到集镇、村落、田间地头,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勇于创新、担当使命,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1.继续推进司法行政能力提升年活动。一是重点开展专业学习培训活动,预计4月到5月,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分两批次参加专业学习培训,提升全局干部司法行政能力水平。二是激发干部干事创新潜能。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努力破除因循守旧、按部就班、随波逐流等思维束缚,力求通过思想观念的大转变推动工作的大突破。三是制定激励措施,激发干部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想办法,多出思路,创造性开展工作。经常性开展中层干部沟通协调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四是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实干导向、担当导向、基层导向,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确保精准科学选人用人。

2.继续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组织单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各科室人员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书》。督促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实现逐级提醒,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严防“四风”新问题,开展正风肃纪行动。聚焦“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乱发津贴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三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单位各科室、司法所及中层以上干部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风险防控预警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廉政信息研判,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预防,定期报告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

3.继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专项活动,紧密结合“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积极开展专题学习、红船精神学习,着力培育廉洁、高效、公正的司法行政机关作风,有效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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