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PPP项目实施情况审计结果
(2020年11月2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松阳县审计局对松阳县PPP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至2020年,我县9个政府投资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9个项目(含污水处理厂的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批复概算投资37.47亿元,财政支出责任(各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累计)预测67.64亿元;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方式发包后,财政支出责任(以投标期利率计算的各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累计)62.83亿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县积极探索政府项目投融资体制新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投资,提升公共产品的服务质量,采用PPP模式实施9个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发改、财政等6个部门在项目前期准备、采购执行、实施监管等方面积极配合,4个实施机构在项目投资决策、资金筹集与管理、建设与运营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极推动了项目规范实施,确保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顺利投入运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PPP项目采购与签约管理方面。1.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2.采购文件及合同部分条款与实施方案不一致。3.采购文件及合同部分财政补贴条款不符合规定。4.建设期绩效考核部分条款不符合规定。5.建设管理费约定不统一或不明确。6.部分履约保函未提交。
(二)PPP项目合同履约管理方面。1.主体工程未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2.土石方工程未公开招标发包。3.未及时收回前期费用。4.注册资金未到位。5.未对项目公司人员进行考核管理。6.未进行建设期绩效考核。7.重复约定专业工程设计费计取标准。
(三)工程服务合同签约管理方面。1.变更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2.对项目监理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3.未对驻现场跟踪审计人员进行登记管理与违约处理。4.工程服务发包决策不规范。
(四)项目建设管理方面。1.对项目施工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2.部分钢筋缺少质量证明资料。
(五)工程投资管理方面。1.钢结构工程预算超初步设计概算。2.工程变更签证未及时确认。3.工程预算编制与审核不到位。4.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
(六)其他方面1.未及时归还财政借款。2.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财政监管。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项目建设与运营监管,促进项目规范实施。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主管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项目监管主体责任,积极探索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与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加大督促整改检查力度,促进项目规范实施。
(二)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县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要加强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整合统筹使用项目前期资金,加强运营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管理,严把项目资金使用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规范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项目实施机构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工程全过程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条款,做深做透基础工作,狠抓薄弱环节,督促项目实施单位、社会资本方、参建单位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基本建设管理、基本建设程序和运行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合同执行与履约管理。
(四)加强行业中介服务监管,提高项目中介服务质量。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要积极配合,加强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督促项目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加强合同履约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提高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规范投资控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