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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2020年11月2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松阳县审计局对司法局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松阳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围绕全力保障县级重点工程“城南征地拆迁”、黄南水库等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公证和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七五”普法工作;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工作;为法治松阳、平安松阳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业绩
松阳县司法局2017年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8年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为松阳县争得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县”荣誉,获由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三等奖;2019年获得司法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荣誉。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
(二)小额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未实行网上竞价。
(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问题。
四、审计建议
(一)按照差旅费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出差申请、审批以及费用报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保证经济活动的真实、合规。
(二)认真执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 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今后对未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咨询、监理、勘察、设计、评估评审、检测、测量等涉及项目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价。
(三)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认真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加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