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丽水学院松阳校区项目“11•7”一般 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丽水学院松阳校区项目“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
索引号: 78046335_5/2020-08907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11-24 09:36:25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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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020年11月7日15时20分许,丽水学院松阳校区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这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违规违章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各建设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建设、交通、水利、在建重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要依法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的监管职责,全力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并细化到施工作业现场的每一个技术环节和岗位操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化事故预防措施,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严格落实施工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培养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良好习惯,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二、深化领域专项治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建设施工领域的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要强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坚决防范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采取措施,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隐患大排查。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施工作业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一次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研判会,传达本文件精神,部署企业开展隐患大排查。要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对所属辖区在建工程立即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纠正违规违章现象,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态势,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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