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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四力”并举扎实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0-11-17 10:48:22点击数:

松阳县委编办紧紧围绕省、市委编办的工作部署,积极迎接督查工作面临的新挑战,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实践,“四力”并举扎实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强内力,完善督查保障。一是提升业务水平。努力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浙江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等文件,掌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不断增强分析研判和查处纠偏能力。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健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 出) 编登记管理办法,规范办事流程;建全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制度,将相关数据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健全机构编制违纪违规举报受理制度,畅通督查渠道;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在从业人员的配备、能力强化、作风建设提升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水平和勇于担当精神,牢记“重要窗口”的使命和担当。

二、借外力,拓展督查方式。一是考评督查。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对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等列入部门保障类考核项目,对拒不执行机构编制规定的部门实行举证扣分。二是审计督查。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部门违反机构编制规定情况写入审计报告,机构编制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巡察督查。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县委对领导干部的巡察内容,通过巡察全覆盖及时发现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并有力地推动整改。

三、聚合力,加强沟通协作。一是监管部门齐抓共管。通过“三定”规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等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二是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通过邀请省、市委编办领导在县委理论中心组讲授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县委编办开展对部门一把手机构编制函告,送阅相关政策文件等方式,增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从而主动配合机构编制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职能科室团结协作。编办全员参与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各职能科室加强分工合作、相互补台,做好工作衔接,想办法补齐短板,改进提升,发挥全员的力量,形成整体合力。

四、传压力,促进问题整改。一是以日常监管为抓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做好源头管控;加强编制使用计划及股级职数使用的审核把关,规范人员进出编登记管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及时更新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以管理系统为载体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单位要求纠正。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在编外用工管理、在编不在岗、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控编减编落实情况、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单位认真查找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况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三是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建立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事项审批联动机制,将历年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制作成问题清单反馈给单位,要求结合机构改革能整改的及时进行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制定整改方案逐步整改,整改不力的单位不予研究机构编制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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