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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基层民间的声音
发布时间:2020-01-06 10:10:47点击数:

 中美经贸摩擦的形势不断变化,政府采购应落实“国货优先”原则。一是明确“国货”定义制定标准。二是矫正基层和企业采购理念国货优先。基层办公涉及的政府采购采用国货倾向性原则,如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时,适当提高自主品牌汽车所占比例。三是特殊部门严格电子产品的采购。严格落实移动终端信息安全,相关产品政府采购国货优先。政府部门,特别是涉及党政军、和“重要关键基础设施的人员”采购执法移动设备时首选国产产品,推进中国自主可控的国产移动终端操作系统和软件APP。(民盟松阳县经济支部马妮卡)

 

增加农民信箱用户量,更好搭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是迅速扩大农民信箱用户量,将农民信箱注册工作列入相关考核,各乡镇和部门真正重视起来,达到一次注册、方便长远的目的。二是管好用好农民信箱,充分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农民信箱作为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重要平台,让群众真正知晓、理解并拥护党的政策。同时,为县里相关五水共治、平安松阳、健康松阳等有宣传率和普及面工作要求的开辟一个免费高效的宣传平台。三是让广大农民朋友知晓并用好这一个农民的免费信箱,促进农业商品流通和农业生产生活资料有效流转,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医卫界别  叶东香)

 

建议将原省立湘湖师范学校遗址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景点。抗战期间,省立湘湖师范学校全校200多师生颠沛流离,几经辗转,在松阳诸多有识之士的鼎力支持下,南迁古市广因寺(今新兴镇泮连村)并辟为校本部,同时又借租毗邻的叶川头、梧桐口、俭公祠等九处祠堂观所为民众教育馆等。在极为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开创了轰轰烈烈的“战时教育”,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为浙西南特别是松阳的乡村教育发展、文化传播、人才培养,乃至松古平原的农村经济振兴都作出过产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为铭记那一段历史、传承和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促进我县红色旅游的发展,建议将81年前的湘师办学遗址,开辟成松阳县爱国主义和红色旅游的重要基地。 (潘益飞)

 

窨井盖凹凸不平有危险,亟待引起重视。新华路与长虹路路口、金屏路等不少窨井盖高出或低于地面许多,天黑路面看不清容易摔倒造成安全事故,给行人走路、行车都带来不便和安全风险。为此建议:一是相关职能部门提高认识和要求,统一检查此类情况,包括乡镇街道等地,统一制定方案整改,确保行人安全出行。

二是提高施工技术要求,人行道、车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检查井盖宜尽量保持与路面平齐;绿化带内的检查井盖应高于地面,以防绿化带内地表水流入检查井。三是提升检查井设计技术含量,减少误差,规范统一基本外形设计,避免各式补丁式现象出现。(侨台界别 纪 红)

 

绿道的配套设施有待完善。绿道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战略的重要形式,是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然趋势,但由于不少绿道地处偏僻,市民在得到一份宁静的同时,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建议:一是建立一个完备的绿道网站可供查询,有绿道地图,有驿站介绍,能提供相关服务电话,有绿道交通指示说明,游玩和骑行绕路图。二是增加绿道电动游缆车和电动自行车,增加游玩兴趣和项目。三是有条件的绿道,可安装一摄像头,并增加照明设备,防止治安的问题,也能让游客们放心游玩。(民盟松阳县基层委经济支部 阙松鹤)

 

加强江滨公园周边环境整治刻不容缓。江滨公园入口随处摆放售卖小吃、水果的摊子和餐饮点。夏天,到处是冷饮摊、烧烤摊,满地的垃圾,一片狼藉,给我县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建议:组织力量对江滨公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曝光一批破坏环境的负面典型,为全面开展公园环境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各经营主体的经营责任中,落实好“门前三包”,让经营主体在享受良好收益的同时,也承担起环境整治的责任;市场监督等单位可以在个体工商户登记、年审备案时,协助做好与经营主体签定《卫生保洁承诺书》,让履约成为一种责任。(联界别 毛菊军)

 

成立松阳话研究会,弘扬我县传统文化。松阳话是吴方言区丽衢片的一个地方方言,是上古华夏语言的“活化石”,是松阳乃至中华民族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也是松阳地方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更是松阳人的母语,是松阳人的显性身份证——语言身份证。为此建议:成立松阳话研究会,为松阳话研究者搭建交流探讨的平台,相关部门在场地、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组建骨干队伍,争取于本轮县志修编定稿前出一些成果,以便于及时收录进去;文广旅体局增设一个非遗松阳话研究办公室,或教育局语言文字办增加一名专职研究松阳话的人员;在学校、家庭等领域适当鼓励和推广使用松阳话,防止断层现象出现。

(县政协办公室  叶荣亮)

 

设立中国国旗日,增强爱国之心,提振民族精神。为增强全民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建议设立中国国旗日。中国国旗五星红旗诞生于1949年9月27日的全国政协一届全体会议,因此,应确立每年的公历9月27日为中国国旗日;每年的国旗日,各级政府机关部门、学校、医院等要率先垂范,通过在单位内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举行庄严而又神圣的升旗仪式,唱响国歌,营造氛围,由此唤起民众的爱国热情;通过在广场、校园、村文化礼堂等公共场所举办各类有关国旗历史故事、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讲堂活动,增强民众对国旗及其法律的认知;对于社会组织,普通民众等自发开展的各类国旗日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遵守社会秩序的原则,严禁在国旗上涂写文字、图案等抒发爱国情怀的行为,严禁在活动结束后乱扔国旗,严禁在高空楼层等没有专门悬挂国旗设施的居民区、商业楼、单位大楼等地悬挂国旗,以免因坠落对他人造成安全事故。(丽水市政协特邀信息员  叶逸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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