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县委宣传部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6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2019-07639     发布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1 11: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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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晓燕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关注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关于提案中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农村文化礼堂是浙江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县高度重视,截至2017年底,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文化礼堂60个,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但确实如您在《建议》中所提的,还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几年,我们也一直在不断探索和研究。

一、关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财政保障问题

2013年至2017年,是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县财政每年设立专项经费,对建成的文化礼堂进行资金补助,并对开门开放及活动开展常态化的礼堂给予运行经费奖补。2018年至2022年,县财政每年会视财力情况,安排一定规模的农村文化礼堂奖补资金,扶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其中2018年已安排910万元,远远高于前几年投入。鼓励通过设立农村文化礼堂公益金、农村文化礼堂乡贤基金和文化众筹等方式,有效补充农村文化礼堂日常运行经费。

二、关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工作机制问题

2013年启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以来,省、市、县三级均成立了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村均建有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的领导。县里由县长担任组长,宣传部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两办”、宣传部、农办、文广出版局、科协、财政局等1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但从目前的运行机制看,宣传部门承担了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绝大部分任务,其他成员单位存在有的职责任务不明确、有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不断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最大程度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以更好地服务农村文化礼堂建设。

三、关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内涵问题

在内涵建设等方面,省里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如2013年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省成员单位服务农村文化礼堂活动项目安排》的通知(浙文礼办〔20133号),在全省各地农村文化礼堂开展了“我们的节日”“送电影送戏送文艺进农村文化礼堂”“农村种文化”等近20项活动,并将项目安排编入《文化礼堂操作手册》,可全年全程为各地文化礼堂提供服务;2014年,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以“七个一”深化农村文化礼堂内容建设的通知》(浙文礼办〔20147号),我们在建设中很好地落实了“七个一”的内容(即每个建有文化礼堂的村要有一首“村歌”、有一则“村训”或“村规”、有一支以上“宣传文体队伍”、每年要举办一台“村晚”、要设置一个“善行义举”榜(栏)、每年要到其他文化礼堂开展一次以上“文化走亲”活动、每个文化礼堂要张贴一幅“村民全家福”或“村民笑脸集成照”)。在2017年全市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现场会上,市里又提出了强化以“十个一”为重点的内容建设。我县从实际出发,充分挖掘当地慈孝、农耕、红色旅游等特色文化,不断充实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内涵。

四、关于农村文化礼堂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37号),对建立健全工作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省里组建了“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指导团”,吸收了具有书法、音乐、摄影、戏曲创作等方面特长的专家为指导员,市、县级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相应的人才队伍,县文广出版局建立了文化礼堂专家指导组,发掘和扶植乡村文化能人,引导群众自发组建各类业余文体队伍,为文化礼堂提供人才支撑。制定的“文化订制大菜单”,配备了各具特长的专业人员为各地农村文化礼堂提供菜单式服务。

今后,我们将在具体工作中,逐步吸收、采纳您对农村文化礼堂工作的对策建议,认真研究、探索和创新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文化礼堂的内涵,加强组织协调,提升人才队伍,强化财力保障,加强媒体宣传,努力实现文化礼堂常态长效发展。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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