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79_4/2019-06153     发布机构: 水南街道     发布时间: 2019-06-12 10:17:2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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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党支部: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松组〔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本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本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担当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田园松阳”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意见建议征求工作。可通过座谈、走访、书面、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班子、服务对象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把问题找准找具体,并分别向支部委员及党员本人反馈,对于支部班子的问题,支部委员要把自己摆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针对党支部“六查六看”(查一查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看一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有没有按期换届、有没有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等情况)和党员“三查三看”(查一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看一看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参教信教和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情况。)修改完善了“十个有没有”。党支部和党员要结合征求意见及谈心谈话,重点针对自身建设“十个有没有”,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四、认真做好后续工作

 1.认真做好组织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

 2.加强结果运用。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3.落实整改措施。要认真研究分析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进行公示,填写好《松阳县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事项落实安排表》,报送上级党组织。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五、加强保障

 1.要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要在1月底前完成,各党支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

 2.要认真把关。村(社)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时,联系领导和住村干部要到会指导,切实保证质量,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

 3.其他。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外出党员能回来的尽量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会,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如在原单位参加但不方便回来的,个人写出书面汇报和对支部的意见建议,由党组织书记在党员大会上介绍。

 附件:1.组织生活会议程(参考)

       2.党支部自身建设自评表(参考)(1—3)

       3.党员自身建设自评表(参考)(1—4)

       4.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表(样表)

       5.松阳县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事项落实安排表

附件:南街委〔2019〕3.cebx

附件:南街委20193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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