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委〔2019〕11号
中共松阳县玉岩镇委员会 松阳县玉岩镇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玉岩镇“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科室、镇属各部门:
现将《玉岩镇“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松阳县玉岩镇委员会
松阳县玉岩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9日
抄送:县纪委、县农业农村局
玉岩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印发
玉岩镇“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提出的“清廉浙江”“清廉丽水”“清廉松阳”战略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为“清廉玉岩”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清廉村居”建设。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构建全镇“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以提高村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廉洁履职能力为主要目的,以规范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重点工程管理为工作重点,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为主要手段,助推玉岩镇乡村振兴战略行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干部队伍健康、村级事务阳光、执纪问责清障、村风民风清朗”的建设目标,推进全镇村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廉洁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基层绿水青山的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构建。
三、工作内容
要着眼玉岩实际,立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找准问题隐患点,拿准难题破解点,捏准行动切入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玉岩“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一)实施“干部队伍健康”工程
1.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突出村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和政治属性,强化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使村级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依托玉岩镇农村党员“十二分”管理制度、党员先锋指数测评、“三色预警”机制、“换届回头看”等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村级党组织干部知责明责、主动扛责履责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村居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履职教育,发挥村居干部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
2.强化村级班子建设。严把村干部素质关,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学习教育,强化村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使村干部在“清廉村居”建设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3.完善村干部勤廉管理。建立村干部勤廉承诺制度,村干部签订勤廉承诺书,公开承诺勤廉履职,带头遵规守纪、勤政为民、筑牢防线、不踩红线、守住底线。深入开展以“常吹家庭廉洁风、振兴乡村贤内助”为主题的村干部家属助廉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发挥村主要干部家属督促村干部坚持廉洁自律依托“廉内助”优势,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加强自身廉洁作风建设。
(二)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4.加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探索建立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清单制度,编制履职指南,明确权力范围,确保小微权力运行有程序、有规范、有依据。深入开展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专项治理,规范招投标流程、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实现全程监督。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惠民补助、救灾救助申请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管。
5.加强“三资”监管。进一步落实村级财务网络化管理、村级财务实行三年一轮清理和审计,严格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公布审计结果,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发挥“三资”代理中心作用,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核把关,定期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6.加强民主监督。严格落实村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玉岩镇村级重大事项报备》等制度,完善村级重大问题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工作机制,规范村监会履职行为,加强村监会业务指导,提升村监会履职能力,切实发挥村监会在村务各类事务中的监督作用。深化“三务”公开监督,完善村级“三务”公开程序,明确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
(三)实施“执纪问责清障”工程
7.加强涉纪信访积案化解。进一步完善农村涉纪信访化解机制,重点化解初信初访和处理好复杂信访问题,特别是重复访和越级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早处理,将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效应。充分发挥中层干部后备力量、“两代表一委员”、乡贤组织等力量在信访化解中的作用,力争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
8.持续深入开展基层作风巡察。以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三大问题为切入点,开展作风巡查,发现问题、“四种形态”处置常态化,形成震慑,着力解决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所有行政村巡查全覆盖。
9.严厉查处基层腐败。紧盯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问题,行之有效的开展各类专项督查活动,紧盯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扶贫领域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10.狠抓农村基层作风建设。严格联系领导“一岗双责”履职职责,抓实党风廉政约谈制度,对村党员干部“四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轻微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指出问题,落实整改。立足干部监督联动工作机制,以抓早抓小抓预防、防小错积大错为立足点,整合监督资源,强化监督工作的联动性,提高预警防范的针对性,增强干部自我净化的主动性,对违反村级民主决策、违反廉洁履职规定、违反权力清单制度等规定的村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11.扫除重点工作推进障碍。开展打击重点项目建设领域非法阻工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扫清各种“障碍”和“拦路虎”,全力助推重点工程建设。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拒不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或不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推诿扯皮,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一律予以严肃问责。
(四)实施“村风民风清朗”工程
12.打造农村清廉文化品牌。坚持立足本土,充分挖掘本土清廉文化元素,培育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的“土壤”,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习传承清正廉洁的优良家传统,整合相关清廉文化资源,突出地方特色,努力打造一批特色清廉文化品牌,将清廉文化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形成廉荣贪耻的价值取向,筑牢清廉村居思想之魂。
13.修订优良村规民约。全面挖掘基层党员干部的优良家风家训,培树先进典型,倡导每家每户定家规、传家风,多方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良家风建设活动,让优良家风涵养党风政风民风。打磨村规民约新范本,组织修订完善现行村规民约,融入优秀传统家风家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村级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好传统好作风写入村规民约,使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14.建立清廉文化阵地。结合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党建示范带、乡村春晚、美丽乡村建设等,将廉政文化元素有机融入村庄建设,把清廉思想传播与乡村发展、乡村振兴相结合。扎实开展廉政“微文化”宣教阵地建设,广泛利用短信、微信群、电子屏幕,把廉政文化宣传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和群众生活中,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培养廉洁新村风,倡导廉洁新风尚。
四、评价体系
建立《玉岩清风考评量化表》(见附件),通过考评量化表对全镇各村进行考评,建立等级化评价制度,年底评出三、四、五星级“清廉村居”。考评结果与村主职干部、村监会主任基本报酬挂钩。在五星级“清廉村居”中打造一批清廉村居“示范点”,以点带面,建成数条清廉村居“示范带”,有效推进全镇清廉村居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主责主管、纪委主抓主办、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村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对“清廉村居”建设负主体责任。各村村监会要积极协助村党支部抓好组织协调,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共同抓好“清廉村居”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时间进度,并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保质保量完成。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美丽乡村建设”“文化礼堂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
(三)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清廉村居”建设中来,大力宣传“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各村既要积累本地在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突破创新,将新思维、新理念运用到工作中去,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建章立制、巩固成果,推动“清廉村居”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长效。
(四)加强督查问责。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各村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镇党委、镇纪委将定期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不力的村和部门科室,由镇纪委进行约谈与问责,并予以考核扣分;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村予以考核加分。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清廉村居”建设标准的示范点予以摘牌,并予以考核扣分。
附件:1.玉岩镇“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玉岩清风量化考评表
附件1:
玉岩镇“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邓智强
副组长:吴定法
成 员:冯黎明 洪伟林 周晓鹏 李红艳 王超林
雷熠俊 徐伟林 钟俐青
“清廉村居”建设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工作人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徐伟林
副主任:周建武
成 员:沈国强 廖稚莺 包海波 潘苏莉 叶长庚
方世清 潘宏斌 曹世明 章赟斌 吴敏虹
附件2:
“玉岩清风”考评量化表
类别 | 评测内容 | |
干部队伍健康 (20分) | 1.村级党组织弱化虚化,没有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扣5分。 2.村领导班子不民主团结,内耗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扣5分。 3.没有明确村监会成员分工,厘清成员职责,未建立包干制度的,扣5分。 4.村干部没有定期进行述职述廉,开会迟到早退、干部勤廉管理不到位的,每例扣3分。 | |
村级事务阳光 (30分) | 1.未落实村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重大事项报备等制度的,每例扣5分。 2.相关工作台账、档案资料未建立的扣10分,不完整、不规范的,每例扣2分。 3.村级财务审计结果没有按要求公开的,每例扣5分。 4.村级“三务”公开工作不力的,每例扣3分。 5.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定的每例扣3分。 | |
执纪问责清障 (30分) | 1.村干部违纪违法被相关部门查处,受到组织处理的,每人次扣4分;受到行政处罚的每人次扣8分;受到刑事处罚的,每人次扣20分。 2.出现去市赴省进京访的,每人次分别扣5分,10分,15分。 3.不配合上级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影响项目推进,被会议点名批评或被镇纪委约谈提醒的,每例扣5分。 4.作风巡查整改不到位的,每例扣5分。 5.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的,每例扣5分。 | |
村风民风清朗(20分) | 1.没有自觉抵制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风气情况的,每例扣2分。 3.未按要求认真开展上级要求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活动的,每例扣2分。 3.没有认真挖掘廉政资源、打造“廉政微景观”,没有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廉政文化宣传等工作,未在文化礼堂增加“清风廊”的,每例扣5分。 4.没有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每例扣5分。 | |
加分项目 (10分) | 1.被镇纪委确定为“清廉村居”建设试点单位,且试点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的酌情加1-3分。 2.党风廉政工作有特色创新,且取得一定实效的,酌情加1-3分。 3.党风廉政工作被镇党委政府发文表彰的,加1分,被县级党委政府纪委表彰的,加3分。 4.党风廉政工作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加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