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市场监管系统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局201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积极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加大对全民、全企、全社会、全系统普法工作力度,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法治松阳建设,加快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提高市场监管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夯实法治基础。
二、工作目标
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全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与能力,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构建有效载体,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增强;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及社会化的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形成;广大消费者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明显提高,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努力在全系统、各领域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总布局、总任务以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宣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信念,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着重学习宣传党内各项法规。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利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等活动载体,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教育引导系统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捍卫宪法法律尊严。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在全系统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行使等法治理念。
(四)认真学习宣传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公司法、广告法、商标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节约能源法及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规章,着重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和新修订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努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和市场监管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认同度,不断促进和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五)切实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健全并落实县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全面落实党组书记(局长)集体学法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每年组织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法制培训或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确保每位成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通过专题学习活动,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六)努力做好普法宣传与重点工作结合。牢固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县局“七五”普法规划和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法治宣传教育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七)扎实推进多层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等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推行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支持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深化推进法律“五上六进”主题活动,切实提高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的实效性。
(八)着力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机关文化、廉政文化、道德教育建设中,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官方微博微信等载体以及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悬挂或开设普法教育专题专栏,在全系统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注重依托门户网站、微视频、钉钉、学习强国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努力培育维护权利、维护公平竞争、重视质量和关心质量的社会公德,培育崇尚精益求精的市场监管工作职业道德,培育新时代的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建设法治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九)持续开展“一月一主题”的“市监讲堂”。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加快机构整合后的业务融合,不断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法律知识储备。2019年度,继续开展“一月一主题” 的“市监讲堂”,由各业务科室业务骨干任主讲,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反不正当竞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价格执法等法律专题学习培训,积极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对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的了解,努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十)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积极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各方协调的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普法主体多元化、普法资源集约化、普法方式常态化、普法机制科学化。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编制县局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确定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的普法责任。其中,食品安全法的普法工作,由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统一协调落实;个体工商户、私营(民营)企业的普法教育,由县个私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同时,积极推动以案释法和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切实增强普法实效,有效提高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法治精神深入市场监管领域方方面面,尊崇宪法、遵守法律、信仰法治的氛围有效形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普法宣传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谋划和落实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带头执法、带头守法。坚持把普法宣传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县局中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大问题。完善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做到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价。普法宣传教育是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成绩的重要内容,“谁执法谁普法”及普法宣传教育清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列入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县局定期对各科室、下属单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并适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专项督导检查活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
(三)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定期牵头研究解决普法宣传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形成普法宣传的工作合力。注重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好做法,积极推广普法工作的好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部门普法工作水平。
附件:1.松阳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普法主题活动安排表
2.松阳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干部学法计划表
附件1
松阳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普法主题活动安排表
序号 | 普法主题或内容 | 时间 | 实施/牵头单位 | 备注 |
1 |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 | 3月 | 消保科 | |
2 | 食品安全宣传周 | 6月 |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 |
3 | 安全生产月活动(特种设备安全法) | 6月 | 特设科 | |
4 | 质量月宣传活动 | 9月 | 质量科 | |
5 | “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 11月 | 药械监管科 | |
6 | “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 | 12月 | 政策法规科 | |
附件2
松阳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干部学法计划表
学习时间 | 学 习 内 容 | 实施/牵头单位 | 备 注 |
1月 | 习近平总书记改革开放4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及党内法规 | 组织人事科 | |
2月 | 《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 | 行政许可科 | |
3月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 | 政策法规科 | |
4月 | 价格法及相关监管执法知识 | 稽查大队 | |
5月 | 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及生产许可证取证实务 | 质量科 | |
6月 | 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实务 | 餐饮科 | |
7月 | 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监管执法实务 | 特种设备科 | |
8月 | 标准基础知识及法律法规 | 标准计量科 | |
9月 | 药品监管执法实务 | 药械科 | |
10月 | 电子商务法及网络市场监管实务 | 网监科 | |
11月 | 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及实务 | 消保科 | |
12月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 | 办公室 |
注:以上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