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新能源。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五炉”,完成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74台,其中煤气发生炉49台。2018年新建成投运75个充电桩,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建成76个网点505个充电桩,投入运营的租赁网点70个,投入运营车辆约200台,分时租赁网络覆盖全县主要乡镇(街道)和旅游景区,租赁网点建设数量位居全市第二。积极引导和推动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新增屋顶光伏装机2.9351万千瓦(含光伏小康工程2.35万千瓦),新增家庭屋顶光伏6629户(含光伏小康工程折算受益户),新增家庭屋顶装机容量2.8092万千瓦。
二是扎实推进“散、乱、污”整治。全面摸排全县工业,制定分类整治方案,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重点选取竹木加工、炒货、花岗岩加工、不锈钢(抛光)、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企业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共完成“散乱污”整治企业(作坊)57家,其中改造提升35家,关停淘汰2家,整合入园20家,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26%。
三是全面实施秸秆和烟花爆竹禁燃。组织召开全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为主、村(社区)落实、党员干部联户”的禁烧工作网络。全年巡查通报火点数200处,当场处罚20起,一般程序立案调查24起。出台烟花爆竹全时段禁燃令,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2019年1月15日起,禁止在松阳县划定区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取消划定区域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布点。禁燃成效凸显,环境监测站数据显示2019年除夕夜、大年初一PM2.5均值分别为34微克/立方米和56微克/立方米,达到优良等级,较2018年除夕夜、大年初一的轻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等级有明显提升。
四严控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落实“七个100%长效机制”,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严禁未覆盖、抛洒、滴漏、轮胎带泥车辆上路行驶,2018年累计发现并整改“抛洒漏”工程车辆852辆次,审批工程车辆临时通行证500余辆次。完成县城区内278家餐饮单位的摸底调查工作,填写《餐饮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建立城区餐饮单位基本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