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9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松阳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李剑飞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本建设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政府性基本建设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19年政府性基本建设预算。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29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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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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